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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冇心肝(下)】張超雄:高官失職 卻由老人家和殘疾人士埋單

【羅致光,冇心肝(下)】張超雄:高官失職 卻由老人家和殘疾人士埋單

撰文︰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長者和殘疾院舍這類社福設施不足,政府與其說是土地供應問題,倒不如直接承認是土地分配不公義。

規劃署有一份《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列明政府釐定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規模 、 位置及地盤規定的準則。這份手冊適用於規劃研究、擬備/修訂規劃圖則和發展管制規定。

可是約十年前,政府取消安老宿位和其他長者設施按人口比率釐定規劃標準。當沒有準則可言時,這些宿位及服務設施變成「可有可無」,政府沒有更大動力去做好長遠社福設施的規劃,只靠社署「舉手」要求建院舍。但根據《有線新聞》日前的報道,過去12年來有關社署提出過幾多次於公、私營用地上興建院舍的數字,社署回應竟是沒有備存相關數字!

2014年審計署長第63號報告書

讓我們來看看現時輪候院舍及照顧服務的最新情況。

根據最新政府數字,2017年輪候資助院舍的長者有 56,363 人,而輪候其間死亡的長者人數達6,259 人,雖然當中的百分比較2016年稍為下降至11.1%,但當中的死亡人數卻創新高。於2016至2017年間,資助安老院舍宿位實際增長只有242個,當中的增長連每年新增的輪候人數都未能吸納,更遑論縮短現有隊伍中長者的輪候時間。

殘疾人士宿位方面,根據政府最新數字,於2016-17年度,中度弱智人士宿舍的平均時間高達137.7個月(超過11年),而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等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接近8年到 9.5年不等,多年來的問題仍未有解決,甚至惡化。

院舍不足,日間照顧服務同樣供不應求。舉例指,輪候資助院舍的人數超過5萬,而長者的社區照顧服務,例如日間中心名額只有3,000多名,即使加上其他家居照顧服務的名額,仍然有大量輪候院舍的長者未能得到支援。

其實上述的輪候時間只是平均數,一般正常隊的輪候時間會更長!

結果,直至去年中政府公布《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才提出要重設長者設施的規劃標準,即其研究團隊也承認過往沒有規劃標準是問題,但其實這些規劃標準已嚴重濟後。當政府沒有做好長遠規劃,於是將長者及殘疾人士的需要推向私營市場,但私院質素惡劣,由人均面積到人手比例等情況都慘不忍睹,社會的弱勢就在承受高官失職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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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長者被逼住私院?我覺得政府有心魔。

林鄭月娥擔任社署署長之時,約2000年前後至2003年,她向私院買宿位買得最多。但為何那時只靠買位,而非增加津助院舍?皆因政府認為社福開支不應成為政府負擔,更不應擴大社福開支,寧願把長者推向私人市場,「節省」公帑。政府認為津貼是沒有效率,私人市場才會有競爭,美其名是讓消費者自行選擇。但諷刺地,院友才是最不懂發聲的弱勢社群,他們進了院舍後,基本上是任由擺佈,他們沒有時間、沒有資源、沒有資訊慢慢在十間八間院舍之中尋找最好的院舍。

數字很清楚,現時住私院的院友,八成以上是領取綜援人士,以綜援資助宿位的金額每月約8,000元;若政府向私院買位,每個宿位約13,000元;津助院舍宿位每人約14,000至18000元。津助院舍宿位與私院買位最大分別是,私院的硬件並非由政府提供,只在私人市場租用或購買。

這涉及土地問題。由於政府一直沒有院舍的規劃標準,故一直沒有爭取足夠地方興建院舍,為方便則會買位,皆因價錢較便宜,而且連土地也不需要預留作社福用途。那些土地則可賣出,或變成公屋,政府就可擦亮成績表。歸根究底,是政府沒有承擔社福土地的長遠規劃,以綜援價將體弱的長者及殘疾人士推向私院劣質服務,而劣質私院的經營者卻仍然是有利可圖!

審計署2014年發表第63號報告書,當中分析安老院舍的人均面積時,發現沒有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人均面積只有7.5平方米,只比現時法定要求的6.5平方米高出1平方米。而津助安老院舍有17.5平方米;合約安老院舍有20.8平方米;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之中,甲一級有9.9平方米,甲二級則有8.3平方米。可想而知,私院的人均面積是如何又細又擠!

但今天,當我們提倡人均面積要有16平方米,即寢室8平方米及共用空間8平方米 (8+8方案),羅致光竟然公然偏幫私院,一邊說「院舍會執笠」,另一邊說只需要8平方米就足夠,這不是虐老、虐待殘疾人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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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將「院舍執笠」這筆賬算在我們頭上,我們必須澄清,過去私院一直有倒閉的,也有新開設的,數以數千計長者亦正受市場影響,包括租金升降、市場是否有利可圖、是否有資金湧入投資等因素,影響院舍生意營運。在與人均面積完全無關的情況下,上述因素依然存在,依然有院舍執笠,請政府不要混水摸魚!這根本是政府錯誤地用市場去處理長者需要,才令長者不斷有機會被踢出街!

我們做了一個統計,2010至2011年度,有45,000個非資助的私營安老宿位,至2017至2018年度,只剩41,000多個宿位,這八年期間,人均面積並無改變,條例亦沒有收緊,但宿位減少近4,000個。是否與買位有關?又不是。政府買位速度屬龜速,每年只有200至300個買位。

我相信羅致光很清楚,很多長者寧願輪候津助院舍,也不選擇買位私營院舍;審計報告亦指出,只有5%輪候中的長者,願意進入買位私營院舍。當長者不願意進入買位院舍,政府才「發明」院舍券,在那綜援8,000元的金額上,額外提供多幾千元津貼,至12,000至13,000元。這個劣質市場,根本是政府多年來沒有規劃,把長者推向私人市場,現在卻把責任推到我們身上,這是無稽,更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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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是,在土地供應公眾諮詢之中,有十八個土地發展選項,但政府故意只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一項中提及興建院舍,意即將保育問題與院舍需求造成對立,變成如反對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等於反對興建院舍,到時又把責任推到我們頭上。

政府善於建構假象,或限制你的選擇,把你們的思維局限在盒子內,再叫你選擇,那即是搵笨!羅致光聲稱興建院舍要十年八年,所以院舍不足夠的責任在於上屆或前屆政府。但誰說興建院舍要十年八年?政府試試賣地給地產商起樓,他們起樓何需十年八年?政府根據往積說興建院舍要十年八年,但往績差劣,難度要繼續差劣下去嗎?

政府還說,若然由私人發展商興建院舍,則會加快效率,那為何政府興建公屋連院舍,不能加快速度?為何宿位愈追愈落後?為何政府不做好規劃?政府這些說法是多餘!

不過,當政府把興建院舍的責任推向私人發展商,也不是沒有代價,因有些私人發展商用來換取地積比,就可賺更多錢,但這些社福設施會被設置在交通不便、位處偏遠的地方,與社區區隔,整個思維是不影響私樓、豪宅的住客和樓價。我們是否想見到長者及殘疾人士被安置在無人可見的角落?我們希望一個人活得有尊嚴,這些人就應該留在社區生活,與社區接觸,繼續有社交等。若然跟政府及私人發展商思維,則會跟共融平等的概念背道而馳,而私院質素不但會愈來愈差,更是把這些弱勢社群當成垃圾、廢物,擺放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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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我和邵家臻在法例檢討小組舉步維艱。該小組很奇怪,有很多不同成員,有聲稱獨立人士、私院代表、津助機構、服務使用者、安老事務委員會、建制派議員等等,當中不少是站在私院的立場。

我擔心私院的力量很大。現時有兩個集團式經營的院舍已上市,亦有大集團、大地產商正進軍院舍市場。在法例檢討小組會議上,那些私院代表亦坦白說,現時有不少大陸資金湧入香港投資這門生意,所以資金充足;私院不想提升院舍標準,因會增加成本,減少盈利。最後私院會問,提升質素,誰來付鈔?

我知道,這是我必須回答的問題。

但我們更需要去問,是否要將貨就價,讓劣質宿位成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最後的歸宿?假如改善質素、成本增加,而由政府埋單,香港人是否願意以公帑承擔?如政府財赤,需要開徵新稅項,如效法日本的長期照顧稅項,市民又是否願意?這是值我思考的問題,但我絕不迴避。究竟我們以生意角度出發,只維護商人利益,還是考慮當變老、或變成殘疾人士,我們值得甚麼樣的服務水平?

而我更加想問,現時政府年年水浸庫房,真的沒錢嗎?

其實,我最希望是剷走劣質私院。以醫院作為例子,現時亦有質素不錯的私家醫院,但公營醫院亦應提供基本服務給市民;教育服務也是一樣,津貼或資助的中小學是有基本水平,若市民要求更高、資源較多,可入讀國際學校。這做法難度不能應用在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當中?這才是我們的願景。但今天,這群高官是否有這樣的願景、魄力、決心?

當羅致光凌駕小組,當小組尚未有人均面積議決時,他就自行提出人均面積8平方米就足夠,是否偏坦私院得太著跡、太離譜?

政府的立場很清楚,我們看不到政府有決心改革,如果香港人不發聲,這個情況只會繼續出現。我希望香港人要關注院舍修例這件事。當你變老,變成殘障,有一天不能自理,家人無法照顧你,把你送進院舍時,你想住在甚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