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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勇搞工業行動 揭輸入外勞政策剝削 揭安老政策無良

外勞勇搞工業行動  揭輸入外勞政策剝削  揭安老政策無良

[草根。行動。媒體]2018.6.16

九名根據港府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外勞照顧員,於本月十四日,終難耐僱主剝削壓迫,集體停止工作。她們於政府總部露宿抗議,於本月十六日,多個團體代表到場參與集氣大會,為工友打氣。參與團體包括職工盟、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社會民主連線、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工黨、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葵涌工友組、街工勞工組、社區前進、社會主義行動、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邵家臻、尹兆堅、及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另外,亦有許多以個人身份來到的市民,包括曾參與碼頭工潮的碼頭工友陳先生等等。多名人士及團體代表,均對這九名站出來的工友表示敬意, 因她們協助港人照顧長者,而工業行動也揭露了外勞在香港面對的處境,以及安老政策的無良。

一度啞忍做到崩潰 在外受剝削不敢告家人

九名外勞照顧員受聘於宏光護老院,年資由九個月至九年不等。工友不約而同指出,雖合同寫明每天工作九小時,但多來年每天都是工作十二小時,更表由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同時,雖然出糧紀錄上,是出了九千七百多元的薪金,但僱主威迫她們,每個月都要自己去銀行提款,回水三千元給僱主。至於 《僱傭條例》所講的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更加沒有,甚至每周一天的休息日都沒有。

在宏光工作八年的黎姑娘指,本來想著家裡窮,要外出打工,但可以打一份照顧長者的工,也是不錯的。可是沒有想到,會是這種工作環境,遇到這樣無良的僱主。她指,今年五月廿八日,就有同事無端被抄,但同事連為何被炒也不知道,很有壓力。她指以往有薪金爭抝,護老院便派出幾個人押送那同事回大陸,令到該名同事連追討的機會都沒有。

另一名黃姑娘指,僱主提供所謂宿舍,根本只有七張碌架床,十四個人就睡,而且相關費用已在薪金中扣了一成。僱主後來向她指要再扣水電費,她反對說薪金中已扣一成,卻遭僱主反唇相譏,問她:咁係咪要包生仔?

工作七年的李姑娘指,其實來港之前已付中介公司一筆兩萬一千元的勞務費,來港後首四個月,僱主還每個月另外從她們薪金中扣五千元,說是還勞務費,結果合共是四萬二千一百元。在工作時間方面,她指出,僱主曾迫她們簽一份聲明,指自己有足夠休息時間,在不平等關係下,大家受到威迫也只好簽了。實際上,所謂三更合共有三小時的休息時間根本是假。同時雖然有食飯時間:「但吃著飯,忽然有老人家按鐘叫人,你真的不去幫他嗎?」

幾位照顧員都指,本來離鄉別井扛工,就是為的家裡太窮,只好放下家人。故此,對於那些剋扣薪金,強迫回水,全不容許休息,她們本都打算啞忍。然而,由於今年有兩名照顧員曾到勞工處投訴,引起了僱主的注意。黎姑娘指,有一天吃飯時,僱主的弟弟來到,一直拍她們照片,並罵她們,說她們去投訴,罵她們「食飯食入屎忽窿」。然後因人手不夠,要再加班,加了一個早四晚四的更,外勞們要一晚一個人地輪流做。加上政府的安老院制度,設定晚上十時至早上七時間,只有一名護理員對六十名長者的比例。所有這些心理和工作上的壓力,令到所有人都開始受不住。幾位工友都不約而同以「做到崩潰」、「做到痴哂線」來形容工作情況。黃姑娘認為,僱主這樣做,根本是想迫她們自己離職,因為之前兩名員工的投訴,僱主害怕所有外勞都向自己追討多年來每天加班三小時的薪金。

幾位工友發言都指,若非家貧,實在不願意離鄉別井。幾位受訪工友,家中都是上有高堂下有子女。黃姑娘就指,自己家中有父母和家公家婆要照顧,自己出外打工,也是請人照顧他們。她來港工作七年,受到所有剝削,也不敢告訴家人,以免他們擔憂:「家人從不知我這八年是怎樣過的...」話說到這裡,便忍不住哽咽,另外兩位受訪姐妹亦感同身受,不約而同,都背過臉去飲泣。

即便如此,在忍無可忍之際,在開始工業行動當天,她們早上都完成了所有換片和餵食等工作,把老人家照顧好,才一起走到樓下脫去工衣開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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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政策無規劃 長者與照顧員皆辛苦

外勞照顧員陳姑娘指,照顧長者其實不易,餵粥換片倒桶都不是容易的工作。且有些老人家已腦退化或有其他病痛,時時發脾氣,也試過不肯食飯。她曾試過正幫一位老人家做事,另一人又按鐘,她做不及遲了些去,便被狠狠罵了一頓。她更指,曾被發脾氣的老人家踢。她無奈指,即使這樣亦無辦法,照顧他們是自己的責任,只能做好工作。

集氣大會上多名支持人士,都指出是次事件,因工友勇敢站出來,同時揭示了安老政策的問題。社會福利署所定立之照顧員與受照顧長者的比例,在晚上十時至早上七時間,竟是1對60,且二十年不變。一直有關注院舍問題的劉小麗和張超雄指,現時院舍不足,服務質素在老闆剝削下亦很難有保證,一個人怎樣同時應付六十名長者可能發生的需求?同時,長者照顧往往都牽涉需時及體力的工作,例如換片,協助如廁,扶抱等等,有些工作,一不小心便隨時牽涉長者受傷或性命,即使現場只有幾個長者同時按鐘叫人,就如陳姑娘指出的實況,也無法及時照顧。

制度性消音 系統性剝削

職工盟蒙兆達表示,工友收到來自宏光的律師信,誣蔑工友擅離職守,違反合約,並要求九名工友自行回到工作崗位。他憤慨地表示,這是睜眼說謊,因為工作的工卡上正正寫明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這樣僱主已是明顯地違反了每天工作九小時,加班須付加班費的工作合同。

職工盟蒙兆達指,勞工處在整個外勞問題上都未盡其責保障勞工權益,因為宏光並非第一次有出現剝削外勞的情況,然而勞工處視若無睹。以今次工業行動為例,由於所有員工皆為外勞,平時住於僱主提供的宿舍,一旦離開,馬上無家可歸,只能露宿街頭。今次職工盟要求勞工處處理有勞資糾紛的工友之住宿問題,處方花了些時日,給出的竟是一張露宿者之家的清單。蒙認為,這顯示了香港政府對於外勞的勞工保障一點都不重視,令致外勞若敢反抗無良僱主,便得馬上背負上露宿街頭的沉重代價。

同時,他亦指出,入境處有派人巡查有聘請外勞的護老院,曾嘗有工友向巡查員指,僱主要求她們做合約以外的工作。可是,入境處人員竟向工友說,若有此狀況,僱主僱員皆違規,會遭懲罰,如此工友馬上噤聲不敢投訴。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的組織幹事曾紀南進一步指出,根據補充勞工的法例及合同,這些護老院的外勞照顧員,只能從事照顧老人的工作,僱主若要求她們洗衣和煮飯,其實乃違反逗留條件,就如外藉家務工不可以去僱主所經營的店舖工作一樣。
他無奈笑道:「理論上是這樣,但實際上,大家都明白,僱主要你做,你真的可以不做嗎?」

有鑑於以上情況,蒙兆達指,香港政府根本是有系統地令這些外勞滅聲,讓勞工法例形同虛設,令到外勞可以在無盡剝削情況下效力於香港經濟發展。

問及對於如何改善外勞制度的看法,工盟幹事曾紀南指,相關政策建議研究中,有不同的方案,例如:第一,政府應該為所有外勞設立庇護中心,以防孤身在異地的外勞遇上無良僱主時,一但逃離無處可逃;第二,他認為政府應向所有聘請外勞的僱主,收取四個月薪金的保證金,如此, 若僱主拖欠薪金或無良剋扣的話,外勞可向政府投訴,而政府有權充公該僱主的保證金以作補償;第三,由於外勞人生路不熟易受剝削,他認為可以參考台灣做法,由政府取代中介公司,向所有欲聘外勞的僱主收取薪金,由政府發放,以防像宏光這樣的事件再發生。

被宏光和港府政策剝削足七年的黃姑娘道:希望香港能夠改善外勞的政策,不再剝削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