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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懲教署「剝光豬」盤問 黃之鋒入稟索償

遭懲教署「剝光豬」盤問 黃之鋒入稟索償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7月9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就於東頭懲教所遭懲教署職員濫權索償。黃之鋒去年在東頭懲教所服刑期間,被職員盤問時被要求脫去所有衣服,及蹲地抬頭回答問題。黃之鋒批評懲教署濫權及行政失當,要求署方及律政司賠償1萬6千元。

黃之鋒曾就事件向懲教署作出投訴,但投訴不成立,署方投訴調查組指職員否認曾要求黃蹲下。黃之鋒已提出上訴,並要求索取相關供詞。黃之鋒亦就另一宗於壁屋懲教所遭懲教職員辱罵的事件作出投訴,同樣不成立,他已提出上訴,將於
今年第四季處理。

黃之鋒稱,質疑懲教署上訴委員會「自己人查自己人」,他已對機制失去信心,重申長遠必須成立監懲會。黃之鋒又希望藉入稟索償,盤問職員及索取口供。

在2014年,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參與重奪公民廣場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其後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黃入獄半年。他們今年2月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維持原審裁決。

西九龍法院今日審理反釋法遊行案,吳文遠等九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有多架警車及軍裝警員在法院進出。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