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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政府賤換臨海地 監生質肥發展商

質疑:政府賤換臨海地 監生質肥發展商

關於鰂魚涌海濱發展的換地協議,我最關心的是:土地(特別是臨海地)作為我城的極珍貴資產,政府係謹慎、合理地與發展商談判,還是賤換資產、明益對方?

發展商原來土地是2477平方米工業用地;政府願以「原址換地」模式,換8532平方米土地予發展商,作酒店、零售、餐飲、辦公室等用途。面積大了3倍半、土地對海幅度大增、土地用途改變,商業價值亦隨之大增...

雖然發展局強調發展商需繳付「十足市值補地價」,但補地價的計算方式及估價皆欠奉,要待換地程序啟動並至後期才有估算,令公眾現階無從估量換地協議是否「物有所值」。

但試想:按市場往績,此塊珍貴市區臨海地,由政府計算的補地價,對比公開招標的可能成交價,會否差距極大?

又:密室換地談判與公開招標,哪個方法更適合用來分配珍貴的臨海地?

於是下個該問的問題是:「原址換地」是否唯一可行方法?何不作「非原址換地」,以工廈地換工廈地,避免「賤換資產」,甚至「官商勾結」之合理質疑?

今天會議時間極有限,我只能詢問發展局,在與發展商談判過程中,是否曾作出「非原址換地」的建議?局方回覆:「換地係需要少少誘因。」

憑此答覆,我很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街市買菜都要講下價。如果政府連「工廈換工廈」等更合理、更廉價的提案都未試過,就將8532平方米的珍貴臨海地,作為「少少誘因」換出去,實在很難不令人質疑政府是監生質肥發展商。

其他有地在手的發展商看在眼裏,下次都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