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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說

年金說

按揭證券公司推出公共年金計劃,幫長者將積蓄變長俸,月月出糧直到死去。

按揭證券公司旗下的年金公司推出公共年金計劃,幫長者將積蓄變長俸,月月出糧直到死去。

年金的作用在於對冲長壽風險,因為一個人幾時死,有早有遲,但一群人的平均壽命有統計數據,年金用早死的人的錢補貼遲死的人。支持退保人士常說長者有積蓄但不敢花,生怕自己太長命,花光了,軀殼還未死,老無所依。假設錢不用留給下一代,錢到死那刻剛花光,是最着數的,反正錢帶不進棺材。可是不確定自己何時離世,就不能好好計劃如何花費自己的儲蓄達到最高效益。年金保障了這個風險。

但由於仍不知道有沒有需要動用大錢的機會,例如生病,年金處理不到預先分配財產支付醫療費用的問題。這個問題要用醫療保險處理。

公共年金計劃也沒有解決通脹風險。假設通脹率是正數,一個65歲男人每月收取5800元,到他85歲時,5800元的購買力將不及20年前。年金公司總裁劉應彬稱,市面無金融產品保證能對冲通脹風險。理論上如果年金要隨通脹上升,保險公司便要承受通脹風險。保險公司為保障利潤,通脹掛鈎年金要較非通脹掛鈎的其他年金為低。由於年金通常不與通脹掛鈎,這可能還得依賴購買年金的長者自己先儲起部分年金待將來用,或將部分年金派發再投資。

家庭供養是金融工具

其實未有年金這些制度化的金融工具前,社會一直有非正規市場處理這個問題,那個「市場」就是家庭。上一代人不知何時會死,總是把錢用剩,而且有遺產留給下一代的想法;下一代要供養父母的習俗,是以下一代供養上一代的每月派發,換死後得到遺產。如果遺產是現金,這對於子女來說是儲蓄計劃。對父母來說,與年金不同的是,年金要先付本金才收錢;由子女供養則是先收錢,死後付本金。如果資產是物業,那其實就是逆按揭,分別是逆按揭先抵押物業,後收錢;子女供養則是先收錢,死後留下物業。

這樣看,下一代其實屬非正規金融工具,已有研究發現中國子女數目下降與儲蓄率上升兩者有替代關係。有港媽叫子女付家用,理由是「我死後會有一層樓」;有些有錢家族,為了令兒孫留在身邊,會以物業招徠換取孝順。所謂的家庭是一個經濟單位,所謂親情當中有部分用金錢關係維繫。

這些非正式契約與正式財務工具不同的是,非正式的沒有契約法約束,不一定會履行責任,子女不一定供養父母;就算子女供養父母,父母也不一定留下遺產,可以花光或轉移給別人,當中有道德危機。子女供養父母的金額,可能與其喜好有關、與他本人的能力有關,未必與父母剩餘財產有關;但一般年金是基於投保額大小、年期、利率、投資回報等因素。

一般財務產品,我們選擇時會看公司規模、品牌及是否受監管去決定是否可信,若是公營則會假設無倒閉風險;但子女和父母當中的不完全及含糊契約,沒有法律約束,要做「盡責調查」,則要依賴雙方信任、道德操守和感情強弱。例如若父親愛花天酒地,隨時有多個私生子搶遺產;有些人喜歡隱瞞資產,死後才知道原來收收埋埋一座金山。

還有一個分別是,家庭無保險對冲的功能在裏面。若父母出乎意料地活到120歲,供養的子女會失卻預算。年金用大數定律,有足夠長者參與年金計劃,便可計算其平均壽命,在計算每月年金額時最少達至整體收支平衡,個別極長命者不會令保障方賠不起錢。正常來說父母只有一對,以前大家族或農村以社群形式互相保障,個別長老太長命,大家共同承擔。現在的核心家庭使這個模式難以運行,長壽風險無法分散。

究竟是家族網絡的衰落、核心家庭的形成、少子化及經濟結構改變使下一代難以負擔供養父母,令家庭的社會保障功能減少,抑或是有了政府安全網,大家減少生育,所以減少了下一代承擔金融工具的功能,就是因果關係的問題了。

年金計劃公私並行 未必是壞事

私人市場有各種年金計劃,要問的是為什麼要有公營。私人年金較有彈性,例如有些可以中途取回一部分,可以只買幾年、10年或20年,一筆過投保或40歲開始月供亦可。至於回報,很多都有保證回報再加投資回報,投資回報要看投資表現。現在的公共年金內部回報率約4%,市面某些年金可達6%至7%,所以有些人覺得公共年金不太好,但回報終究看投資市場、產品、市况。坊間有些又有保險又有年金成分的混合產品,同時解決醫保問題。如果監管得好、資訊流通,由私人市場提供更靈活。

推出公共年金的好處是向大眾推廣。大眾不認識這種產品,由政府做會較放心。如果會買公共年金的人本來就不會買私人年金,就沒有公共年金排擠和吞食私人市場的問題,或可將個餅做大,提供更多選擇。

退休金研究也發現,在某些地方完全私營退休基金,就算有很多私人提供者在市場競爭,如智利,監管相當困難。專研退休保障的經濟學家Peter Diamond指出,瑞典同時推出公營退休基金並與私營競爭,反而可使私營提供者降低行政費。因此公私雙軌並行未必是一件壞事,但香港的情况要實證研究才能檢驗。

公私營年金與男女平等

年金牽涉男女平等問題,我在〈終身年金計劃的男女論爭〉中也討論過。一般年金因女性壽命較長,所以每月收款較少。生理性別是容易觀察到的特徵。男人因為用性別證明了自己平均較短命,所以每月年金金額較高。

然則一個人有長期病、家族遺傳病等,是否可以因為自己理應較短命而要求較高金額呢?這會造成一個有趣現象,就是買年金時老人會想證明自己身體虛弱、很快死掉,藉以提高金額。真正身體虛弱的人,知道自己早死機會大,不會買年金,因為只會補貼其他長命的人。如果是這樣,那剩下會買年金的人都是比平均來講長命的。吸煙飲酒的習慣也是可以用來力爭自己較短命的理據,但要證明較困難,有道德危機、行政費高。

倘如平權者所說公共年金要性別平等、社會責任大家承擔,認為男性補貼較長命的女性天公地道,可能會有較多男性投向私人年金市場,收取較高年金。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