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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殺子文化,宜問誰殺誰的子?

對殺子文化,宜問誰殺誰的子?

李怡指「殺子文化」是中國長年落後的原因之一(蘋果日報,2018.07.30),是有一定解釋力的,當然,扼殺下一代,是指集體的下一代,而不是自己的。更確切地說,對自己的下一代,無論教養嚴苛或縱容,但大都不會扼殺,打壓、限制甚或虐殺是有的,但未算普遍成文化現象。

自己的下一代中的「自己」,也不限於個人,而會擴展至一家一姓,甚或集團的,結合費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可更好理解。費孝通指中國傳統社會的人倫關係,像向水中投石,由石頭落點產生向外的一圈一圈的漣漪,圓心就是人的自身,圈圈漣漪的遠近,便像人際之間的親疏,而這親疏的差序,往往成為行事以及道德的標準,意思是,越與一己親近的,便越應維護;事情如需判斷是非,則客觀的事實考量,是次於牽涉人物的親疏關係的。

把「差序格局」配合「殺子文化」,便是:在集體的殺子現象下,要殺的其實只是「他人的子」,自己的子,還是給予最好的,例如往外國送,起碼是來港,除了求學求職等等,在外地起碼多一點人身的安全感,也為自己的家人設下安全活門。當然,像利用跨境學童走私手機為的是金錢利益,送子女到外國,保護甚或漂白財富也是很實際的功能。

若再問能殺人子的是誰,則更可看出當代社會問題的根源。誰能殺人子?當然是操有生殺大權的,在最中心的,或是一家,或是數姓,由圓心向外擴展,便是團伙、派系、黨等等,關係由近而疏,權力由大至小,可稱之為「權力集團」、「既得利益者」或「統治階級」,只有這些人,最能殺人子。

李怡指出「殺子文化」當今猶在是重要的,但「殺子」現象加上「統治集團」來理解,則似乎更有意思。

20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