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文化論政】唐健朗:令人唏噓的旺角行人專區「殺街」事件

【文化論政】唐健朗:令人唏噓的旺角行人專區「殺街」事件

經歷十八個寒暑,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於上月29日,還是迎來曲終人散的一天。我中學階段時,也曾有過流連旺角的青澀歲月,見證行人專用區由每週七天,到2014年縮減至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再到上月「殺街」,確實感到十分唏噓。近年旺角行人專用區,因為街頭阻塞,噪音嚴重,以至擾民不斷,最後落得「殺街」的下場,令市民失去一個寶貴的公共空間。

近來支持「殺街」的人非常多,但我從不認為這是一個理想的做法。是次撰文,我很希望提出一點,「因為街頭表演對商店和居民構成滋擾,所以要殺街」,這種說法在邏輯上並非絕對成立的,因為除了殺街以外,還有很多不同政策工具。行人專用區「殺街」,完全是一個公共政策失誤的案例。

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多重意義

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早於2000年設立,整個政策由運輸署牽頭,屬「行人環境改善計劃」的一部分,原意本是要改善行人及街頭流通,鼓勵市民多步行,在整體上改善行人環境。在後來的發展中,旺角行人專用區很自然、有機地演變成一個很有趣的公共空間,為該空間增添交通規劃以外的多重意義。

作為一個社交空間,旺角行人專區是人與人交流匯聚的地方,它衍生出不同的社群,人們一起分享生活以至各種理念。這些社群不單是晚上一起聽歌共舞的大叔大媽,也包括不少曾進駐該區的民間團體,如佔旺市民組成的「旺角鳩嗚團」,又例如小麗民主教室也曾經在旺角街頭進行教學,知名網台D100也曾經在旺角街頭《D100 星期天論壇》。

另外是文化意義,作為一個公共表演空間,旺角行人專區孕育了很多人才如C All Star和龍小菌,也同時為很多基層市民提供娛樂。合宜的街頭表演也可以令城市綻放出活力和色彩,而旺角行人專區也曾是一個吸引不少外地遊客駐足圍觀的地方。對於不少年輕人來說,旺角不僅是一個空間,亦是一個文化符號(所謂的MK文化),旺角行人專區背後盛載很多集體回憶。

「殺街」的數點政策失誤

旺角行人專用區殺街,確實令人感到遺憾,在整件事件中,殺街前,殺街後,也是一場場公共政策的災難。

首先,殺街前,旺角行人專用區陷入一種「有政策,無監管」的狀態,引致問題叢生。運輸署建議成立旺角行人專用區以後,並沒有肩負起監管責任,於是管理責任,落入警方和食環署,而他們也只是零星處理噪音和阻街投訴。專欄作家林勉一便引用了公共行政學的經典理論「公地悲劇」來影響行人專用區的情況,指出公共空間資源因不受限被放任濫用,致受整個環境急速惡化,最後代價由所有人承受。

然後,意識到問題,在選擇政策工具時,當區區議員選用殺街這個最直接、最為顯見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而忽略了其他可行選擇。旺角行人專用區是普羅大眾同享的公共空間,採用殺街這一極端做法前,應先敦促政府採取足夠的措施,先嘗試適度規範使用者,例如試行一些音量分貝指引及限制,加強派遣警員和食環署職員巡邏執法。罪不在街頭表演,更不在屬於行人的公共空間,而是罪在噪音滋擾。一刀切地殺街,無疑可令旺角西洋菜南街的噪音問題一夜間消失,但這同時會損害了其他合理使用者的利益,對整體社會不是有益處。

更可怕的是,殺街其實是一種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只要街頭表演者對表演場地的需求一直存在,他們就會尋找新的地方繼續表現,於是噪音、阻街問題,只會蔓延到不同地區,事情根本就沒有解決。而且,過往表演者只聚集西洋菜南街一處,若果表演者四散各地,可能變得更難監管。而事實上,這幾天也陸續有表演者轉移到尖沙咀天星碼頭一帶。油尖旺區議會主席葉傲冬便向傳媒表示,近日有市民向區議員投訴天星碼頭一帶的噪音問題;網上也流傳一些進駐尖沙咀多時的表演者,與原本在旺角表演的團體發生衝突的影片。

我再希望強調一點,罪不在街頭表演,罪在噪音滋擾。在區議會決定殺街以後,我看到兩個令我心有戚戚然的畫面。第一個是殺街前數分鐘,一個歌唱攤檔,一位老年女歌手唱起梁詠琪的《Today》,這是我小時候流行的小學畢業歌,一群老人家,眼中閃著淚光,輕輕左右地擺動身體。另一個畫面是7月31晚上,觀看港台的《視點31》,新天地民族歌舞團團長喻米英清唱羅大佑的《東方之珠》,我的媽媽說她唱得非常悅耳,一直支持殺街油尖旺區議員陳少棠慨嘆一句:「你清唱也會有觀眾的,當初又何必音響弄得如此大聲」。希望政府往後能認真考慮各種適度的監管機制,甚至發牌制,不知道旺角行人專用區有否再見的一日,但唯一確信的是,香港人是需要而且值得擁有街頭表演空間的。

作者為新媒體outside.hk成員

文章刊於2018年8月6日信報專欄。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