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旺角殺街添煩添亂 管治無方民權倒退

旺角殺街添煩添亂 管治無方民權倒退

攝:Alex Leung

文:黎廣德(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油尖旺區議會聯同政府部門決定終止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一心以為「斬腳趾避沙蟲」便可以避開各方持分者之間的矛盾。可是上週「殺街」後矛盾不但沒有消失,表演者爭地盤和噪音滋擾的亂象擴散至旺角天橋、尖沙咀文化中心和天星碼頭甚至有人過海至中環及銅鑼灣。這些亂象不能全怪罪於表演者,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政府多年來城市管治無方:既不願意投放資源,更欠缺對城市公共空間的發展願景。

追上潮流認清本質

要釐清問題和尋找解決方案,必須先了解公共空間的本質。區議會將菜街行人區的問題簡化為噪音滋擾和大媽阻路的矛盾,完全不理解公共空間是推動社會平等的工具,只是凸顯決策者缺乏宏觀視野,並且對於「城市享用權」(the right to the city)這一國際潮流顯得無知。

聯合國人居署在2016年(UN-Habitat)「人居三大會」(聯合國住房和可持續城市發展大會)有關公共空間的文件指出:「一個城市的風格取決於她的街道和公共空間….公共空間促進平等。若果公共空間不足、設計差劣或被私有化,城市會變得越來越割裂。若要對公共空間進行充分規劃和設計,便必須觸及市民藝術表達的自由、政治集會、公民充權和市民享用、溝通和互相交流的權利。」

旺角菜街正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當香港人的居住空間越來越狹窄,商業空間亦有諸多規限的時候,行人專區便成為平民百姓在市區內唯一「呌氣」的地方-可以有免費娛樂,可以參加政治辯論,可以接受或不接受來自四面八方的商業宣傳,興起時甚至可以花十元八塊一展歌喉。凡此種種都不是那些出入私人會所的達官貴人所需要或明白的享受。

正如任何免費共享的公共資源一樣,旺角菜街也陷入所謂「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表演者不斷擴張地盤和提高聲浪,以致公共資源的質素下降,過度擠迫和噪音滋擾令行人專區與居民和商戶的矛盾不斷加劇,連使用者也有怨言。

公地悲劇政府有責

出現這種情況一點也不奇怪,而人民組成政府的其中一個目的,正是為了防止公地悲劇。此時此刻,管治者有責任運用公權力協調各方持份者,採用由下而上的程序制定計劃,進行適度規管。對於油尖旺區議會來說,這本來是發揮地區諮詢功能的大好時機,可是他們在這個協調角色上徹底失敗,再加上林鄭班子拒絕增加管理資源,導致政府部門互相卸責,最終變成殺街收場。

2013年「公共空間雙年會」在羅馬訂立了一份《公共空間約章》,其中兩條對旺角菜街事件特別有啟發性:

第32條:「管理公共空間是地區政府的首要責任。若要完成任務,這個角色需要尋求市民、公民社會及私營部門的積極合作。」

第33條:「在城市中減少汽車流量是改善環境的重要條件。鼓勵零碳出行,例如步行或單車,足以改善環境,提升公共空間和都市生活的質素。」

顯而易見,旺角菜街事件的發展與上述目標背道而馳,行人專區改為車路後,最終可能全民皆輸:表演者到處流竄,使用者失去免費娛樂,公眾論壇無處容身,甚至商戶也討厭汽車廢氣急升,人流改變未必令生意更易做。

開誠布公多元參與

事實上,監管公共空間是全球大城市均面對的問題,並非什麼無法馴服的洪水猛獸。基本原則是三管齊下:管人(為某類型經常受投訴的表演者發牌)、管地(為敏感地段劃定表演地點)、管時間(為特別受歡迎的表演地點分配時段)。

監管能否成功的關鍵,在於決策者必須開誠佈公,邀請各方持份者充分參與,尊重多元化的小眾利益,共同制定管理計劃。同時,政府不應將眼光局限於旺角菜街,而應該將範圍擴大至九龍公園、尖沙咀及海濱一帶,令可以提供的表演空間供大於求,磨擦自然減少,市民亦可享受到多姿多彩的公共空間,甚至利用民間表演帶旺目前人流較少的地段,例如尖東、大角咀或紅磡海濱。

痛定思痛改革體制

眾所周知,政府管理行人專區的一大弊病是政出多門:食環署、運輸署、路政署、民政署、規劃署等部門都有份介入,但沒有一個部門能肩負全責。對於維港海濱的管理也是如此,所以政府早於幾年前已經建議將海濱事務委員會升格為有行政權力的海濱管理局,可是林鄭月娥擔任特首後決定將這改組計劃擱置。因此政出多門無人問責的亂局仍然繼續下去,經過多年拖拖拉拉,政府至今沒有為海濱管理提出一套有效模式。

海濱事務委員會(前身為共建維港委員會)在過去十多年已經為維港海濱進行詳細研究,並審議了不少民間提出的設計方案。可是發展局上月提出的最新建議,竟然是再邀請顧問為兩處海濱地段進行研究,採用什麼主題式發展吸引人流。這種分明是用來拖延時間「扮做嘢」的研究,不但浪費公帑,更糟蹋了珍貴的公共空間,間接令今天的亂局更加惡化。

或許壞事可以變成好事,因為旺角殺街導致的亂象向各區蔓延,市民怨氣升溫,林鄭班子才肯面對危機。

改革公共空間管理體制的前提是痛定思痛,不能再依賴由建制派把持十多年來毫無建樹的區議會。政府應另行成立有民間及商界持分者代表參與的決策組織,才可以取信於民。政府需同時投放資源給負責執行的部門,令權責匹配,新體制才能順利推行。

此時此刻,市民的聲音至為重要。只有當香港人都明白公共空間是「城市享用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與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才有望群策群力,共同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社區。

原文刊於《明報》論壇版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