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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國內政豈容永逸干預

葡國內政豈容永逸干預

新華澳報永逸日前撰文《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必須拿去「香港」二字》,當中呼籲「不要把持有葡國護照的中國公民,也列入「葡國公民」的範圍內,號召他們前往進行選民登記及投票。」,實在是公然干預別國內政。

首先,不論種族,只要擁有葡萄牙國籍,就是葡萄牙公民,而由於葡萄牙容許雙重國籍,故即使該人擁有另一國家的國籍,或另一地區的永久居留權,亦不影響其行使葡萄牙憲法賦與的公民權利,包括投票權。

中國國籍法》雖不容許雙重國籍,但照顧到澳門的現實問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中作出解釋,規定「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證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值得留意的是,宣稱符合何種條件便屬於本國公民,屬一國的主權範圍,但一國卻沒有權去宣稱一人是否擁有另一國籍,否則便是干預別國內政。

永逸在文中指出,「他們所持有的葡國證件只是『旅行證件』」,其實是偷換概念。沒錯,護照當然是一本旅行證件,但護照所反映的,是背後的國籍。國籍並不因證件丟失或過期而失效。一國的公民符合特定條件,無論身處本國還是旅居海外,都可根據該國選舉法的方式登記成為選民並在大選中投票。葡國領事館呼籲其居於澳門的公民登記成為選民,實在是一國內政,與中國一概無關。所謂「嚴重抵觸中國的各項相關法律,侵蝕中國的國家主權。」完全是無稽之談。

而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更是葡萄牙憲法所賦與並保障的公民權利,故此即使旅居海外,符合一定條件,都可以參加選舉,勝算多少,有沒有足夠影響力,是選戰兵家常事,亦不用永逸之流說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