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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進公共場域說話,麻煩多給點公德心

要走進公共場域說話,麻煩多給點公德心

陳先生最後刪了貼。再一次證明語言的力量,我不認為我去他面書留言一定是正義之師,我有無意氣?有,並為我曾說錯的道歉了。有論者回應覺得我去他面書留言,不過是片面地斥責他是父權,沒有任何新的建樹。悲傷過後,既然要評論人,我也為我的言論行為負責,細細去試着拆解這種語言為何令我當面斥其不雅。

螢幕快照 2018-08-10 上午4.09.16

當我們運用語言(以口說話,還是書寫)的時候,語言所組織出來的論述,將會衍生出既定的力量。看見陳先生的貼,我是非常氣憤的。然而,當我將他的貼子公開,我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以及言論負上責任。陳先生本人也是。這件事的麻煩之處在於,問題層次不少,夾雜情緒之後,演變成謾罵局面。如何為言語負責任?我想是為言論所涉及的多個層次去做劃分,從這件看似無意義的事件內抽出真正重要的意義。

要插口這件事,首先面對兩個大層次的問題,一,陳先生的言論本身;二,面書作為發言場域的問題。

第一層次,現時觀點各異。事實上,陳先生的言論本身,涉及了語言問題、性向及病人污名化問題。

語言問題層面,本來是一場有意思的討論。陳先生斥媒體以「遺孀」稱呼Ellen的另一半是不當的,是語文不好。理由是「遺孀」是建基於一夫一妻婚姻下,丈夫死去後用以稱呼妻子的,他後來建議用「新寡」代之。若是貼子只到這裡,相信大家反應不大。有反應亦不至於是負面與反感。因為這本身涉及稱謂、身份問題。我們應該相信語言是有更新的可能,所謂約定俗成的語音、新造詞、語言體系吸收外來語、文字經歷文化轉易而衍生字義的變化,等等等等。語言是活的,不是死的。「遺孀」抑或「新寡」,「先生」抑或「太太」,甚至「先生」還是「小姐」,有論者認為,我們可以理解成現存的語言已經不足夠處理同性婚姻伴侶的稱謂。雖然陳先生要去拉扯什麼「中國人」來指出「遺孀」是一夫一妻才能用(其實不認同,一夫一妻老實說和中不中國人真沒關係的),明顯不是站在上述的立場去討論稱謂,他不允許語言變活,反而是利用一套語言內詞彙的定義來排除「異常」。

在這一層面次,假如留下來的問題是,如果令語言變活,是添加新的稱謂?抑或遺孀可以有新的定義?我認為是有意思的。但Ellen與余小姐二人,則不必拉扯在內,死者為大,她們要怎樣稱呼自己,有自己的權利。

語言問題上的另一個層面,就是他從語言上排除同性戀夫妻後,有了「憂鬱不宜娶妻」和「硬要橫空出世」的結論。這無疑涉及污名化了。誰有權決定病人不宜結婚?(更進一步,誰有權決定誰是病人?)原來全世界都同意他,不同意便異常了。「先治療」然後再「結婚」,連步驟都替人定好了,你要如此才回到正常的軌道。人有憂鬱的情緒,有自行結束生命的行為,負面,不正常。這問題不是走出來或走不出來,而是誰給你權力去告訴一個人,你不正常?誰給你權力去否定他人的情感?

除了上面的語言層次問題,這場所謂圍攻鬧劇,還涉及了場域問題。簡言之,就是你在什麼地方發表言論、如何發表的問題。

假如陳生在家中向鏡子說那些話,沒有人理他的。好了,陳生在面書說,以地球貼的方式說,就衍生有人截圖、有不屬面書朋友者留言的情況。這就是問題。你在地球和某樹洞說李薇婷神經病要燒死她,和你在公共場所的大街上說李薇婷是神經病要燒死她,完全是兩個層次。事實就是,要走進公共場域說話,麻煩多給點公德心。

以上。

說他父權,沒有解決語言問題?情緒都是壞的?讓他沉?這麼多年來,歷史證明沉下去的都是受污名者。停止污名吧,我真的拜託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