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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政府侵犯結社自由 以言入罪違反法治

譴責政府侵犯結社自由 以言入罪違反法治

進步教師同盟聲明(2018.09.25)

政府取締香港民族黨,禁止該組織運作,侵犯人民結社自由、打壓異見、以言入罪,明顯違反基本法所承認的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違反法治。

十五年前,港府提出《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時,在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之間聲稱會取得平衡,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可藉國家安全禁制的言論,必須是為了或可能會煽動暴力,或與暴力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觀乎民族黨的已知作為,並無直接或間接涉及任何暴力,對其禁制明顯違反「約翰內斯堡」原則。

簡言之,今天禁制民族黨的決定,比十五年前政府的公開承諾更為倒退,只會為社會製造更多矛盾和衝突,更不利於《基本法》23條立法。令人憂慮的是,類似矛盾只會越來越多,越演越烈,也成就支取公帑維穩的借口。公共資源和社會心力耗費於此,只會被好鬥的野心家用以邀功自重,並非人民喜聞樂見。

歷史早有明證,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是社會進步發展的基石,只要不涉暴力等對他人人權的侵害,政府不能濫用禁制自由結社的公權力。當權者應該緊記,打壓不能讓人民信服,而只會製造更大的怨懟,不斷製造敵對和矛盾的人,只想從鬥爭中漁利,並非真心促進人民福祉。

我們也反對以言入罪,逼迫人民表態的風氣和舉措。當權者必須奉行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包括沉默自由的原則,鬥爭為綱、逼迫表態的文革歷史其實並不遙遠,教訓必須緊記,否則,社會淪為野心政治的戰場,是不能長治久安,是難以謀求發展的。

對政府侵犯民族黨成員的結社自由,我們予以強烈讉責;對社會逐漸滋長的逼迫政治表態的風潮,我們促請民間提防、抵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