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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歌」不自重 特區枉「立法」

「旗歌」不自重 特區枉「立法」

1949年10月1日天安門,毛宣佈「人民共和國成立了」,「起來歌」一唱,「人民」從「最高端」的「京津知識分子」開始「思想改造」,否定自己的一切,包括家族先世、自身教育、在中國甚至國際的成就,然後是無日無之的各式「運動」,包括農村人人拿着可以敲打出噪音的東西,活活把天上的麻雀全部累死,唯一好處是讓稼莊給蟲子吃個飽,顆粒無收。

曾經有所謂「前十七年」之說,意思是「文化大革命」才將中國搞爛的;不過,1949到1966的「運動」,一天都沒有少:土地改革的村村見血,抗美援朝的人海戰術(即係死得人多),院校調整的党委訓導,戲劇改良的潛移默化,胡適批判的統一思想,公私合營的消滅工商獨立,大鳴大放的反右鬥爭,家家煉鋼的後院土高爐,畝產萬斤的衞星田,權力內鬥的劉少奇死,以上種種,終於捧毛為神,導至偉大的「文革」十年!

中共的「國旗」,覇道程度冠絕古今中外:一顆巨星,伴以四粒小星,巨大的星當然是党,四小星依次為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此中疑問是:
一. 國旗代表國家,党大哂,永遠掌權,與皇朝無異;
二. 工農和大小資,豈可代表全部人民?何况50年代滅大資,60年代除小資,五星實際只剩三星,與自我否定何異?

因此,多年來,正統官式定義早已含糊其辭(Lur脷)為「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致使依附者在文件上、在國旗書等紙媒網媒寫成「士農工商」「工農商學兵」之類,其中更有將「知識分子」也列為四星之一,懵然不知「知識界」被党升呢貴為「腦力勞動者」,即係「無產階級先鋒隊」的工人是也!請問:定義上和事實上,五星旗有絲毫「國旗的莊重和尊嚴」嗎?

至於「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党的最高層也認為有問題,多番討論後才將之權充做「代國歌」,怎知道,作詞人田漢在文革之初成了「大毒草」而慘死,「起來歌」唱不起來了,代之而來的是「東方紅」或無字「起來歌」,即使所謂撥亂反正後,仍然要1984(哈,名著叫1948)才恢復地位,到二千後第某年,方得以除去「代」的身份,心水清朋友計計,「起來歌」頭尾代了多少年,廢了多少年,得到「人大」正式「國歌身份」多少年?

自身毫不莊重,如何尊敬?香港澳門更個個電視台日播夜播,特區英文台和大陸CCTV及地方台則無此「福份」!請問:就算強逼立「國旗法」「國徽法」「國歌法」,有何用處?

正是一一旗歌不自重,立法亦枉然。

*20180930香港地底假高鐵通車第若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