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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體、區議會與市建局口徑相似 服務街坊數十年頓變「毒瘤」?

主流媒體、區議會與市建局口徑相似  服務街坊數十年頓變「毒瘤」?

市區重建.重建裕民坊特色街舖群系列報導之二

草根行動媒體】重建特約記者:楊加怡

主流媒體、區議會、市建局口中的裕民坊商戶

在巨大的觀塘重建區中,現在只剩第五期的裕華大廈及國泰大樓,並未清拆。這些爬滿兩樓大廈樓下及通道的城市空間特色群聚,是從六十年代起,由推車仔到固定檔口可謂是觀塘市中心的開荒牛(註1)。

「非法」、「霸佔」、「沒有業權」、「豪擲一億」、「銀彈」等等,在這兩個月有關觀塘裕民坊的主流媒體報導中,是時常出現的詞語。在市建局給商戶的限期三日,即10月5日,有線、頭條和星島的報導(註2),也同時有一個資訊:有一戶正打逆權侵佔官司,並且,一位被稱為做了30年觀塘區議員的觀塘婦女聯會會長梁芙詠女士,同時出現在有三個主流媒體的報導之中。她聲稱1995年大火,大廈法團已與商戶商討過,商戶已承認沒有業權,故不可能滿足逆權侵佔的要求。觀其內容,似乎與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的網誌口徑,無大差別(註3)。

而在這些言語背後,「市建局賠好多、體恤」和「商舖不接受就是要求不合理、貪心」就似乎是潛台詞,事實上看那些報導網頁下的評語也引來不少這類對商舖的批擊。(註4)

市建局首先公開大力宣傳商舖的不合法,然後極力舖陳自己的恩恤政策。在2018年9月7日給觀塘區議會的文件中,可以見到市建局把現存的商戶分做四類人(註5):

1)經營者(有在此租用空間經營的人,將按經營年期獲補償);
2)持有人(有人是做開荒牛用到現在,也有人是買過舖位,但現時無用作經營,補償將低於其租客);
3)自用經營者(有買過舖位,及在該處經營的人,可同時獲得經營者和持有人的津貼);
4)二房東(收經營者的租,又向持有人交租的人,補償最少者)。

按以上補償方式看,面對媒體表示「樂意接受」的到底是那一類商戶?媒體上是沒有清晰表示。

然而,在10月4日的觀塘區議會會議上,市建局表明,33名經營者(租戶)中,已有65%接受方案;35名持有人(有買舖,出租者)中,只有27%人已接受方案;最後36名自用經營者中,到昨午會議為止,只有22%人接受方案。同時,市建局表示希望盡快收到物業,以獲得一較可觀百分比,以便盡快向政府申請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行收地。

在這四種商戶之中,持有人和二房東往往被指責為無業權白收租,同時亦是獲得最少補償的人士。觀乎觀塘區議會於10月4日下午的會議中,親建制議員們近乎一面倒指責街坊。區議員潘任惠真打頭陣,指這些商販是港英政府無能所留下的錯誤,是一個「瘤」,現時只是特區政府須大刀濶斧地割去。她又認為那些持有人,是白賺租金。她亦有指現時市建局的方案,就是「賠錢送客」。區議葉興國隨之發言,指種狀況是「毒瘤」,並指「少少遺憾自己廿幾年前未有霸番個位」。區議員洪錦鉉就指賠償過高,社會上有一大班人心理不平衡。同時他又詢問市建局,若有人在市建局所定下之期限,即10月8日前,不肯接受市建局補償方案,市建局將會怎做,他希望市建局會給出一個清晰的說法,讓大家做決定。張培剛議員則背對著觀眾席的街坊說:「見好就收,知足常樂,送給後面觀眾席的人士。多謝!」說完,現場人士未及回應,他已馬上站起身離去。

在10月4日的區議會上,有幾位被指為白賺租的持有人,憤憤不平,向記者表達。持有人盧小姐坐在後面,覺得被張議員無禮對待:「哇,這樣說話!你當我們是什麼呢?為何一講完馬上走?是否心虛?」

會上,可能因為之前街坊極力陳情爭取,終於又令市建局跌出了一個,對某些年事已高的持有人,「表示諒解」的津貼,稱只要他們在人口凍結日(即2007年3月30日)當日有做生意,但之後因年事已高無做而出租作養老用,就將他們視為自用經營者計算補償。

持有者袁先生表示,其實市建局所講這種個案,全區據他所知只有兩戶,估計局方是知道人數這麼少,才故意放出一個以示自己很寬大,而事實上,持有者並非如市建局所講的那種情況。

長者賣粥幾十年 老來平租出讓另一戶小本可營生 

盧小姐代表現年八十多歲的父親和七十幾歲的母親出席會議,她們家以前是賣粥的:「以前觀塘什麼都無,父母每日推架車仔,阿媽晨早五點幾就落來煲粥,小小家庭做到自給自足囉。到七、八十年代,大家開始釘固定檔口,阿媽就照做囉。就這樣做左幾十年,養大我們六兄弟姐妹。」後來,因父母年事已高,便不再可能再做粥檔生意,以四千元出租這個檔口,算是父母辛苦了一世,老來都可以自給自足。盧小姐認為人們指責他們出租比經營者更沒有貢獻是不恰當,因為她們算是便宜租金,不是亂加租,沒有剝削租戶,讓另一戶家庭可以小本經營,賴以維生,價錢才可以大眾化。

老到經營不到 出租靠平租養老不算罪過

袁先生續表示,其實現時的35名持有人中,有11人都是1968年已開始,由觀塘什麼都沒有時慢慢聚在這裡做生意,形成了個市中心。由於他們要經營,大都要半夜三更等所有巴士小巴都停駛後,去裕民坊巴士站那裡落貨,然後推回檔口;間中也會在觀塘道那邊,但時常會被人捉非法泊車落貨,所以主要都要去巴士站那邊。推回檔口,路途不算近,年紀大根本無可能做。

他反駁潘任惠珍指他們的港英遺下的「毒瘤」,理由也恰恰是文首那梁芙詠所談的1995年大火。事緣大火後,燒了好多舖,當時地下好多舖都有份夾錢和維修,慢慢用幾年把這個地方重新經營起來。其實1997年回歸,他們都元氣未復,如果說他們的存在是錯,為何過了20年才來說?

盧小姐亦氣憤地補充,指當年大火,「大家商戶都夾錢清理垃圾維修,為何今日重建就抹黑我們無為這個地方付出過?當年燒了之後,法團讓我們回來經營,因為我們在這裡,治安好嘛。」

袁生也說:「當年大火之前治安好好,大火之後治安差了好一段日子,守了幾年業。因為有商舖在,無形間等於幫大廈做了看更嘛。」因此他對於被稱「毒瘤」,憤憤不平:「每戶願意留在這裡的同時,其實我們都有夾錢公家的事…現在這樣說真是忘本!」

對於被區議員指浪費公帑,他更氣憤,指出一件最近觀塘區的大事,就是海濱花園的草皮將被剷起,要花五千萬建音樂噴泉這件事:「他們區議會通過支持用5000萬建那個音樂噴泉呀!那不是浪費公帑嗎?5000萬可以安置到多少街坊?」

非正規經濟本為舊區草根特性 市建局工作超過廿年無理由無認

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成員、前利東街樓梯舖檔主葉美容女士表示:「我自己也曾經是利東街的樓梯舖,我當然明白裕民坊商戶將會面對的苦況!如何持續發展生計?是很難的!小商戶生存之道就是薄利多銷,但是在現今地產商主導之下、營運方式只能夠賺到豐厚利潤才足以交租。」

她又指,市建局作為一個非政府部門的公營機構:「手持政府注資一百億,又可獲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權力,將來和地產商合作發展的項目,政府還讓他們免補地價。拎住這三大寶劍,賺錢,同時破壞人生計,還夠膽說街坊拎左他們的著數,受他們皇恩浩蕩?」

對於這一帶的舖、販的存在,規劃師杜立基指:「舊區的經濟活動往往帶有非正規成份。草根階層從中賴以維生,物價亦因而較低。市區重建以房地產手段,將之完全市場化,則必不能完全對應其中社會民生問題。」他批評市建局,做了那麼多年重建,應一早見到問題:「早些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去想像規劃,去有效減低重建對社區帶來的刺激?」


1 https://wp.me/p2HdPx-43i 
2 http://www.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223468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videopage/news/535785/%E5%8D%B3%E6%99%82...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332987/

3 https://www.ura.org.hk/en/media/blog/blog_20180923

4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251729828858824/

5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kt/doc/2016_2019/tc/working_groups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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