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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可以用來住嗎?

遊艇可以用來住嗎?

最近愉景灣遊艇會在近期宣布進行大型維修工程,在此處停泊的遊艇需要於四個月內另覓新處暫時泊岸,等待維修工程完結後才能回歸愉景灣停泊。這個做法惹來不少遊艇持有者不滿,認為這做法對租戶不公,有遊艇「住客」更稱這個做法會令他們難以在短時間難以尋覓新停泊處,最終要「流離失所」。

根據《商船(本地船隻)(住家船隻)規例》的規定,除條例生效前已領牌的住家船隻外,在香港水域內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船隻作住家船,否則會被檢控。由2013年至今,已有60人因違反條例已被檢控。因此,以遊艇作長期居住之用,本身已是違反法例。

有遊艇會租客就提出質疑,指愉景灣遊艇會這麼多年來,每月向會員均收取live on board premium費用,用作船上住宿的額外費用,這個收費變相鼓勵會員住船。不過,根據實際船上狀況,live on board的意思只是容許船員因為出海或因應船上狀況而作短暫居住,即數天到數星期的時間,而絕非作長期居住之用。以單純收取費用,就說到遊艇會變相鼓勵居住,說法不太公允。

本身香港的各個遊艇會跟用戶簽訂的合約,並沒有講到容許用戶居住用途,只是因為遊艇會一方並不查詢和干擾住戶的私人活動,因此不少住戶並不被查出以遊艇作居住之用。可是不查出,亦不代表本身這情況是合理、合法的做法。

目前有些用戶,包括一些專業人士,利用遊艇作居住和工作室之用,有些家庭的子女更在愉景灣附近入學,維修工程出現當然對他們造成不便,他們有所不滿亦可以理解。但這種情況,其實早於合約就列明,遊艇會一方其實可以因應實際情況,而決定能否延續用戶的租約。而遊艇會以這是29年來並未大型維修工程為由,在今年開始進行大型維修、翻新,都是一些合理理由中止雙方的租約,以作業務上的調整。根據目前狀況,遊艇會贖回債券之後,就意味住遊艇會與租客的合約關係已經完結。在將來遊艇會經過全面裝修後,現時會員當然也可以提出再成為遊艇會會員的興趣,不過就一如其他會籍,遊艇會同樣不能承諾,現在會員能夠在日後必定可以重返遊艇會停泊。遊艇會目前的處理手法,可謂已是情理兼備,讓用戶、船主尋找新的泊位,以至考慮將來能否改為轉用其他遊艇會作停泊之用。

當然,現時香港的遊艇泊位仍然不足,一萬艘遊艇當中,有四成都沒有合法泊位停泊。政府長遠都應該要思考增加遊艇泊位,滿足每年漸升的遊艇數目。愉景灣遊艇船主所面對的困難,並非愉景灣一方造成,而是政府政策未能銜接、跟上所致。因此,愉景灣遊艇會用戶與其不滿遊艇會做法令他們難以尋覓地方停泊,倒不如政府爭取臨時停泊位置,最少在這數個月期間可以解決燃眉之急,令遊艇會可以順利進行大型維修工程,艇戶亦可以尋找暫時停泊處暫泊,再在將來遊艇會維修完成後,重新申請在愉景灣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