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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嚴重美化的中共佔領廣州史

被嚴重美化的中共佔領廣州史

原刊廣州 Canton FB

中共佔領廣州前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1949年10月1日於北京成立時,廣州仍屬由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管治區。同日,中華民國廣東省廣州市長歐陽駒辭職,遺缺由李揚敬接充。 6日正式交接。10月2日,中共領導的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第四兵團、第四野戰軍第十五兵團及兩廣縱隊、粵贛湘邊縱隊乘勝南下,打響了廣東戰役,兵分三路向廣州進軍。10月11日,中共領導的人民解放軍迫近廣州,在廣州國民黨要員紛紛逃走。閻錫山飛臺灣,陳立夫、陳永昌、程思遠等人分別赴香港和重慶。一日之間離穗國民黨要員約200人。同日,廣州衛戍司令部司令李及蘭發佈「十殺令」,犯其中之一者,一律「格殺勿論」。

10月12 日 中共領導的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第十五兵團十三軍佔領佛岡。10月13日,佔領花縣。同日,四十四軍佔領從化。同日,國民政府總統府正式發佈命令,中央政府15日在重慶辦公,所有保衛廣州之軍政事宜著華南行政長官餘漢謀統一指揮。10月14日,中共領導的人民解放軍正式佔領廣州。中國國民黨撤離廣州時,多個地方如海珠橋和天河機場被炸毀。

葉劍英在接管廣州政策

廣州淪陷於中共後,葉劍英正式接管廣州。1949年10月21日,成立以葉劍英為主任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10月24日,任新的廣州市委的市委書記。10月28日,以葉劍英為市長的屬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市的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葉劍英在接管廣州政策如下:

1. 廣州市接管工作委員會以葉劍英提出條块結合原則,對舊政府系統的接管。

2. 由於中國共產黨所信奉共產主義反對私有制或私有財產,因而沒收和接管所有廣州私營機構,同時通過重組和整合、改造,使成為國家和地方的國營企業。嚴重侵害廣州個人私有財產,也嚴重影響廣州經濟活動正常運作。但官方歷史著作只提及沒收和接管國民黨政權在廣州的官僚資本企業。

3. 新聞出版業的接管。以葉劍英為市長的屬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市的廣州市人民政府,先後接管中國國民黨背景的《中央日報》、《建國日報》等。當時以管會名義頒布《關於報紙雜誌通訊社登記暫行辦法》,執行嚴格的新聞出版審查。規定報紙雜誌通訊社一定要登記。禁止反動報刊入境。由廣州市公安局公布關於反動書報色情刊物淫穢圖片取締辦法。與中共持異見的報刊,如《勞工新聞報》、《星報》、《粵商報》、《國華報》等,未獲批准繼續出刊。嚴重侵害廣州言論自由和新聞傳播自由。

4. 文化教育系統的接管。接收國民黨政權在廣州的文教單位。

5. 為清匪肅特,不惜一切有殺錯無放過。逃不走廣州的資本家、地主等不同社會人士,難逃被中國共產黨處理命運。1950年12月,當時有六名香港報章記者更被中共在廣州槍決,水橫舟《早期香港記者遇害事件》記載:

黎死蘇失蹤,至今仍是懸案,但在1950年12月1日,六名任職香港報章的粵籍記者在廣州被中共集體槍決,可說是中共明目張膽,公告天下的殺人行為。當天香港的《大公報》以頭版及大篇幅報導,並刊登了六名被處死的記者遺照,稱廣東當局偵破一批文化特務,共17人被判刑。該報社評強調:「這是堅決鎮壓文化特務活動的第一聲」、「人民民主專政對反革命是不施仁政的」。

這17人被中共指為蔣幫特務,潛伏在廣州搜集情報、秘設地下電台、及散播「反動」訊息。其中6人罪行特別嚴重,被判死刑,他們的資料如下:

  • 趙非:又名趙宗鑾,34歲,1941年起任《國華報》(1915年在廣州創辦)及《星島日報》的採訪主任及記者。
  • 羅金泉:又名羅棠、李沛然,33歲,《星島日報》記者。
  • 陳廣平:33歲,《星島日報》記者。曾任《華僑日報》編輯。
  • 鄧孝平:又名鄧青萍,23歲,歷任美聯社、《中央日報》、香港《現象報》、《工商日報》記者。
  • 葉雲笙:又名葉盛、陳因,39歲,歷任《工商日報》、《大光報》記者。
  • 駱樹藩:又名駱昌,39歲,《星島日報》人員。

6. 為人民幣佔領市場,而在1950年2月禁絕港幣在廣州流通。

7. 以葉劍英為市長的屬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市的廣州市人民政府整治市容、整治市政建設、修復海珠橋、恢復交通運輸、禁賭禁毒禁娼等。這是葉劍英為市長做得較好的地方,因為有助於廣州市政和治安等恢復。  

廣州1949年10月14日從此屬於中共,其實筆者認為當時沒有什麼值得可慶祝。隨即而來的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運動。許多私人資產和企業被中共沒收,許多與中共持異見的政黨、社團、機構也不允許在廣州生存。因而當時廣州有大量人口逃亡港澳或國外其他地方。

結語

中國共產黨佔領接管廣州後,把中華北、中、南路,改名為解放北、中、南路,在海珠廣場設廣州解放紀念碑。解放大橋則在1998年開通。

中共政權佔領廣州這段歷史,後來被中共嚴重美化了。廣州被顛覆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共所攻陷,被中共立場歷史書籍說成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了廣州。嚴重侵害廣州個人私有財產,被中共立場歷史書籍說成消滅官僚買辦階級,恢復和發展生產。為清匪肅特,不惜一切有殺錯無放過。被中共立場歷史書籍說成清匪肅特後社會秩序日趨安定,廣大市民拍手稱快。可見歷史是戰爭勝利者所寫,許多真實歷史情況未必在官方背景編寫的歷史書上見到。

參考資料:
廣州市誌 大事記
圖:廣州黨史
廣州報業(1827~1990)
葉劍英在廣州
香港《開放》雜誌,水橫舟《早期香港記者遇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