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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補選作為香港合法公投

論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補選作為香港合法公投

公投法在中共極權統治下的香港已不可能實現,故香港若想透過公投去實現大多數港人的意願,就必須另闢蹊徑。就像在2010年,社民連及公民黨發起「五區公投」,以五名不同選區的直選議員辭職去引發補選,變相製造全民投票以表達意願。而在此文,我將會論述把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補選作為香港合法公投。

大概方法如下:一位現任的超級區議員辭職以引發補選,兩名候選人分別代表「公投議題」的正方和反方去參與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補選,最後,投票結果代表港人對該公投議題的意願。

首先,每名港人在立法會選舉都擁有兩票,一票地區直選,另一票為傳統功能組別或超級區議會。而絕大部份選民都僅有對超級區議員的投票權,而剩餘的一小撮能夠在傳統功能組別投票的選民亦可以改在超級區議員組別中投票,所以,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選舉能覆蓋所有香港選民。

另外,若想要舉行一個全民公投,必先要通過舉行公投的門檻,所指的是有否足夠的人數支持推動公投。而我認為該兩名代表「公投議題」的正方和反方的立法會補選候選人在獲得選舉資格時,已達到舉行「公投」的門檻,因為若想成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的參選人,你必須要是區議員,然後你要獲得最少15個不同區議員的提名才能參選,而這合共最少32個的區議員背後代表了數以萬計的民意基礎,已足夠通過普世對於舉行全民公投的門檻。

最後,公投的題目有許多,可以是「香港應否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你是否同意政府推出的『明日大嶼』方案?」等重大議題。雖然公投結果可能不會獲得中國和香港官方的承認,但至少香港人能夠透過公投向世界表達出我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