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金庸創明報堅持用「報道」代「報導」

金庸創明報堅持用「報道」代「報導」

武俠小說的崇高地位,查良庸先生應該是公認的。
明報的「公信力」,亦曾被認為「第一」,雖然一度「屈居」另一份財經報之下。

但是,無論甚麼報章位列「公信力第一」,在香港的媒體,除非不賣廣告,才有可能不受政權、財閥影響,以至控制!因此,所謂「新聞公信力」,從來達不到完全的、絕對的「言論自由」。
對這些報紙,「小駡大幫忙」是質疑者最溫和的評價。

明報創辦於1959年,正值「大躍進」「超英趕美」的三年大饑荒中期,中共官方一直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來掩飾,近十年,表面上似已承認大饑荒造成三千多萬人死亡,可惜並未為此向國人深切道歉(遑論下台),則此承認不知有何意義!

「報導」二字,向來都有「新聞報導」或「報導新聞」的用法,包括最先改用「報道」的人民日報等內地報紙。七八年前,香港公共圖書館可以輕易在電腦查閱創刊至今的全部「人民日報」,而且不必特殊手續,也無須費用。該報的電腦版,除了有清晰的繁簡體打字版供讀者選擇之外,更有原件的影印版,查閱或研究,都十分方便。目前,則僅銅鑼灣中央圖書館有此服務,惜已無易看的打字版,只有微縮影片放大,模糊不清,非常不便。

人民日報改用「報道」二字,大概在改為横排简体之時,奇怪的是:在改用「報道」的前後,仍可發現使用「報導」或「报导」的不少例子,也許編輯、記者均未習慣。其他內地网媒亦偶見「报导」,至於譯為繁體時,則為「報導」,故有人誤以為是繁简問題。

倒是香港的明報,某年某月某日在港創用「報道」一詞,即使熱心讀者提出異議,老闆金庸先生仍然再三堅持:報章不可以「報導新聞」,因為「導」字有「引導」「導向」等意思,違背「中立、客觀、公正、持平」(以上當然是大意如此,各位不妨追查原文)。據做過明報記者的朋友說,報社有通告指示必須用「報道」,也許,影響所及,港澳傳媒「報導」就幾乎絕跡,而有真正立場的「獨立新聞」越難做到了。

六十年代的「報道」和「報導」小風波,並未影響其他中文大小報紙,筆者亦未有留意何時波及他報,直至二十年前,發現港澳電視台,無一不在新聞時段大剌剌映出「報道」,才猛然知道左中右(其實,香港時報、工商日報、華僑日報結業之後,已没有傳統意義的右報)全都採用「報道」,民間則仍見書刊、電影保留使用「報導」;另外,台灣的公私大小媒體亦用「報導」二字。

事實上,「中立、客觀、公正、持平」的原則,中外新聞學院無不奉行一一中共和姓党的媒体一一是唯一的例外。以上四個詞語,是記者這「無冕皇」的信條,但如果為了「出糧」,很難不依從老細意志而當今之世,建制、財團、政治勢力各有傾向,所謂中客公持,如何可能?

再者,清末孫中山、康有為等之辦報,何有傷於言論自由?職是之故,誠實良知而已!

*20181031黄埔軍校蔣校長中正先生之華誕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