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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黃嘉瀛:香港藝術家工會兩年紀事

【文化論政】黃嘉瀛:香港藝術家工會兩年紀事

香港藝術家工會(下稱「藝工」)成立為爭取香港藝術家作勞動應有權益,並關注香港創作自由以及藝術相關政策的改善和推動。與其說紀事,莫如說告解,本人才疏學淺,一路同行、義士相助;前輩說無知有無知的福,或可引來才學出手,是賺到。頭盔不妨多帶,望可拋磚引玉,畢竟得靠群策群力,有人總比沒人關注好。

合辦講座意外爆滿

藝工日常運作是「圓桌會議」,由核心會員認投跟進會務;藝工兩年來結交了很多工會朋友,譬如是推廣員及零散工工會、音樂導師工會、婦女勞工協會等;勞動階層的連結讓更多人明白藝術家和各位打工仔一樣也是人;我們沒作很多宣傳,然至今已處理過多宗勞資糾紛求助(下另述),以及些無以名狀的義務法律諮詢轉介,但為保護求助人或涉及訴訟,不好對外宣揚;最近與本地藝術團體人人檔案合辨創會首個講座,邀來執業律師及藝術團體分享藝術家與藝術家合作糾紛的案例和法律知識。

人人檔案也有心推動法律知識於行內普及化,加上好些藝術家會員有自己的藝團,可分享心得,想釐清疑惑,律師及場地又仗義抽空,事就成了。初初很擔心當天沒人來,專頁平時出帖多自說自話,最後講座竟滿座到旁邊書店甚至遲來者要站着聽,喜出望外!原來很多同工都默默關注,只是沉默大多數閒時吃花生,到需幫忙時或感興趣時自會出聲;着實感恩每位需求援時會想起我們,會騰出時間親身參與活動。由於涉及敏感資料,個案例子不贅;總括執業律師當天分享了立合同的基礎知識、小額錢債索償教學,及初步解答了些難題離症;聽眾踴躍提問,嘉賓傾情分享,給藝工日後工作新建議,譬如倡議改善藝術家現時向藝術資助發展局申請資助的程序漏洞等。席上有資深藝術家,更有許多新面孔,熱烈互動和團結氣氛大振藝術士氣!

如是商業或公營機構理虧,有簽協議或僱傭合約,尚可循投訴機制下工夫,或將個案轉介律師、媒體、其他工會或勞工處,最感痛心的是會員求助,而被指控的是相熟兼同是會員的藝術家或策展人;涉及金錢和性騷擾的尤其頭痛,我從沒想過原以為是好朋友或好拍檔的人,會暗地恃熟欺凌、反轉豬肚;欠債尚且未知追不追回來,但關係破滅了或大好名聲從此蒙羞,當初一子錯換來這些何必呢?如果諸君都謹守做人的尊嚴和原則,多點同理心,世界就會少很多紛爭了。

近年政府提出《國歌法》以及淫審署執法事件等,以及當年幾宗因政治審查的藝術品被撤展事件(例如ICC「倒數機」以及港大撤走習近平頭像雕塑等)報道一輪後還有多少人持續關注?還有新近的巴丟草展覽受脅煞停以及大館一度欲拒辦馬健新書發布會等,香港到底還剩下多少創作空間和自由?抱歉現時能力有限,只能去立法會開會做筆記,聯署聲明,或以創作抗議。我們在對抗無形之手、捍衞言論自由的革命尚未成功,甚至未開始,仍要繼續努力。

剝削豈能視若無睹

最近重新聽到藝術家程展緯分享創作歷程,提到他發起為保安、收銀員爭取椅子以及改善清潔工工作環境等行動中他以「勞動」作連結人的起點;藝術不囿於藝術家,也可是每個人的思維模式,或回應周遭的行動;藝術可回歸到關懷「人」的基本需要、權利,用創意去尋求改變和公義。

藝工自成立以來免不了受誹議批評,對於工運歷史和理論我讀書少,不會反駁且時常道歉,因監察和評論都是藝工長遠穩健發展不可或缺、警醒組織的良藥;同時感恩世界各地的藝術家工會和合作社,近至兩岸,遠至紐約、比利時的盟友們,都是藝工一路走來一路學習的好榜樣。打壓、不公、剝削是不能視若無睹的;藝術家的勞動自受教育以來一直被灌輸「做了作品也不一定會換來收穫」,但若果勞方和資方是有協議的呢?欠債不是該還錢嗎?搞藝術的不用開飯?爭取應得的、追求合理的就是馴服於資本主義巨獸嗎?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信任用一句「你太天真了」就可放一旁嗎?別人被踏到頭頂今天事不關己就可得過且過嗎?我不過非常單純地乞求可以做想做的活,賺大錢固然好,但害到別人的就不好了,哪掙一啖乾淨的、餬口的飯總得了吧?

最後引藝術家黃仁逵在紀錄片說「用把口講的人只是得個講字,真正搞藝術的人係落手搞的」,工運是要行動的:不放棄每個對話機會,該做的事今天就做。友人傳來以前有工運提出藝術家集體停止創作是為罷工,我個人不希望有什麼大事發生,但也深切期待香港藝術圈哪天能有這樣的膽識和群力,一定會非常有趣。

作者為香港藝術家工會發起人之一

文章刊於2018年11月12日信報專欄。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