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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人對爭取採訪權司法覆核判決表示遺憾

新報人對爭取採訪權司法覆核判決表示遺憾

就2016年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日,《新報人》記者被政府新聞處拒絕進入新聞中心採訪,本報於2016年5月27日向高等法院入稟司法覆核,爭取合法採訪權。時隔逾兩年,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拒絕《新報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新報人》尊重高院的判決,但對此表示遺憾,本報會研究判詞,並徵詢法律意見,探討下一步行動。

《新報人》為根據《 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的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學生刊物,定期就不同新聞議題出版月刊。本報認為,目前政府雖然承諾,向本地7間大專院校的新聞系學生,開放不多於4個採訪名額,報導重要活動,惟2017特首選舉時名額被扣至3個,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採訪則減至2個,朝令夕改的做法影響記者充分參與採訪,本報亦無從得知分配準則,全由有關部門決定,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學生刊物
《新報人》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