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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公投,須漫長累積

電子公投,須漫長累積

星期日的九西立法會補選,民主派再輸一席。令民主派失去在議會內反對任何議案的能力。在此刻互相指罵已屬無謂,反而應用時間休息、沉澱,克服哀痛,然後再次組織。

香港並無公投法,有關香港一些重大議題,只能透過議事堂反映。然而在不公平的議會設計及議事規則下,民間的意見始終不能得到尊重。

曾經我們經歷過五區公投,以議員總辭來促成一個「類公投」。該次公投被建制派冷處理。而港大民意研究中心也曾推出過POPVOTE系統,以配合民間公投。可是,由於驗證用的SMS價格不菲,民間公投始終未能成為常態。

那麼,在一些關係到重大公眾利益,甚至前途問題上,我們可以利用公投來表達意見嗎?

大家還記得早在2014,2017 的POPVOTE也有不錯的投票率,如果能使用舊源碼重新部署,可能也只需兩星期就可推出(不計算安全和抗壓測試)。

但經過兩日港台兩地的大型選舉和公投,卻讓我反思到:一個公正有影響的選舉需要更精密計劃。在沒有公投法的香港,民間公投簡單來說就只是一個大型一點的問卷調查(街站上拉人投票)。

民間公投與官方選舉大有不同:

首先,在於沒有法定機構的認可,而公投的結果也不會被執行。

其次,官方機構擁有驗證用的市民資料總表(Master List),這是民間不可能擁有的資料。因此政府每屆都可以重用上屆選民資料。而民間選舉就有私隱問題,一般市民不輕易信賴民間公投主辦人並提供個人資料作驗證用。而且,由於保障市民個人資料,每次公投後都須刪除所有資料。如此一來,每次有民間機構發起公投,都有額外選民登記及驗證開支需要發起人承擔。

參考台灣的公投,在提案上,不同團體有機會提出相反的議題。所以在實際執行上,亦會需要成立一個中立的公投執行委員會,不只在程序上要有一個開放透明的審議程序,並且要開放技術讓不同背景的人才都有機會了解系統運作,增加系統的設計是公平並且沒有種票的可能性。此舉目的為增加非同溫層投票的意欲,達至可以令不同政見人士會認可公投,更具代表性。

最後,如果民間公投要成功,必須長久地維護公投系統。不可以每次投票才拿出來升級,而必須有團隊恆常升級及除蟲、保安等等。並且須有傳教者(Evangeliser)去推銷公投,才能使公投成為公民生活的一部分。

由此角度看來,開發及公投系統,乃公民社會的長線投資。而且並非作為工具,而是本身就是一個議題。它需要由民間帶動,透過民間團體積極參與及使用,而且決不能因一開始反應一般就放棄。而只有當民間社會都培養了這種投票習慣,才會在關鍵時刻發揮最大作用。

希望選舉後的民間社會盡快收拾心情,從能下手的地方發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