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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從文自傳》有感

讀《從文自傳》有感

剛讀完《從文自傳》,有些感想,主要是關於文學的閱讀經驗。

據沈從文後來寫的一篇附記,這本自傳「寫在一九三一年夏秋間」,那時他還未足三十歲,自傳寫的是他由出生到二十歲的經歷,薄薄的一冊,只有約七萬字。那麼年輕便寫自傳,實屬罕見,因為一般人在這個年紀根本沒有足夠豐富的人生經歷去寫自傳;沈從文不同,他在自傳裏寫的那二十年,精彩多姿,其中的人和事,令讀者印象深刻,有些片段甚至令我聳然動容,久久不能忘懷(例如〈清鄉所見〉一章描寫的盜少女屍事件)。這本自傳寫出了一個大時代的側面,也表達了沈從文這個奇人的獨特之處。

《從文自傳》的感人力量來自沈從文真實的體驗和樸實的筆觸,他的文字不是賞心悅目那種,筆下間或有冗贅的句子,但不影響內容的感染力;其實,也許正正因為沈從文的文字沒有半點花巧賣弄,沒有故作文學態,有話直說,文字本身不會成為 distraction,所以更能打動人心。相比之下,有些搞文學創作的人,由於有太強的「文學創作」意識,一心一意要寫出明顯是文學的作品,實則毫無深度,甚至內容貧乏,結果寫出的不過是花巧的無病呻吟,流於下乘,卻自以為高級,可笑也。這不表示技巧不重要,沈從文當然也運用了不少寫作技巧,但技巧始終只是工具,如果是無病呻吟,技巧多高也枉然。

〈懷化鎮〉一章有段文字可以用來比況這個真實體驗和無病呻吟的對比:

我在那地方約一年零四個月,大致眼看殺過七百人。一些人在甚麼情形下被拷打,在甚麼狀態下被把頭砍下,我可以說全部懂透了。又看到許多所謂人類做出的蠢事,簡直無從說起。這一份經驗在我心上有了一個份量,使我活下來永遠不能同城市中人愛憎感覺一致了。從那裏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我看了些平常人不看過的蠢事,聽了些平常人不聽過的喊聲,且嗅了些平常人不嗅過的氣味,使我對於城市中人在狹窄庸懦的生活裏產生的做人善惡觀念,不能引起多少興味,一到城市中來生活,弄得憂鬱孤僻不像個正常「人」的感情了。

那些生活「狹窄庸懦」的城市人,沒經歷過城市以外的種種人間蠢事,因此對人世的了解是狹窄和膚淺的,他們的「做人善惡觀念」流於過份簡單,好比無病呻吟的文學作品,不足以幫助我們了解和應付人世種種複雜無比的問題。無病呻吟的文學作品,無論寫得多花俏,都不能引起多少興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