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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聽國歌何來壓力?」非壓力 乃抗爭

「正常人聽國歌何來壓力?」非壓力 乃抗爭

本文標題前半來自香港*大公報,作者關昭引特區官員謂:「國歌法」將「盡快立法」,認為此「盡快」「已逾二十年」,並指回歸二十一年仍是「紙上東西」。
* 中共1949十月建立政權前的大公報,有三不賣,知否?

該作者又謂:無論從國家尊嚴層面以至個人行為操守上,為「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刻不容緩,不可再拖,更不可是非顛倒、引爭議。
* 「進行」「存在」等詞,都是大陸濫用之詞語

關先生大概應知道:義勇軍進行曲由1949十月一日起就是「代國歌」,意即當時不確定它的地位,而「代」了十幾年後出現了文化大革命,居然「代國歌」的身份又喪失了十幾年,所謂撥亂反正後,卻只是「恢復」「代」的名號,依然未「坐正」,直到又「代」了長達二十年,才終於取消「代」字,成為「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請問:它的國家尊嚴何在?

再說:個人行為操守。中共字典有「個人」嗎?「操守」是甚麼東西呢?上述「代國歌」的歲月裏,有哪箇「個人」堅持了自己的「操守」?還有,「一國兩制」下是應該「存在」着「個人價值」的,則「個人」認同「中華民國國歌」,自然只能把中共一「代」幾十年的「義勇軍進行曲」視作一首優秀的抗日歌曲!

關文後半,駡「毛婆」毛孟靜在立法會批評「立國歌法」是「收緊」「施壓」為:一、漢奸賣國賊,二、精神不正常。

顯然,這種辱駡呼應了題目!不過,更顯然的是:
1、HK的電視新聞,一天到晚播「代國歌」,正常嗎?CCTV和地方台為甚麼不播呢?正常嗎?
2、至於愛國愛港(愛黨才是首位),特區首長和諸局官員有多少家人入籍外邦,而祖國的大小官員又有多少「祼官」*?
* 赤裸身子行淫?只是一面!

*20181223平安夜前夕 秦永敏危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