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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重審,辯方揭警方疑挾怨報復

暴動案重審,辯方揭警方疑挾怨報復

28/12 高等法院

暴動案重審,辯方揭警方疑挾怨報復

莫慶榮警司向同袍喊:「唔緊要!慢慢退。因間會還!因間會還!」

郭憬憲:我要向您指出,你既指揮係「用火水救火」

莫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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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旺角騷亂,尚有四名被告被控暴動。梁天琦被控兩罪,首度審訊時一罪成立,一罪懸空,今由黃崇厚法官與新的陪審團重審。

莫慶榮是當晚警隊的重要指揮官,他作供後接受辯方大律師郭憬憲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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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憬憲先問莫慶榮,PTU 是否受過大時大節人流管理的訓練,莫說有。郭提到九龍城潑水節和大坑舞火龍,為何寬待前者,苛待新年夜市?警方大可一視同仁,拉繩維持秩序,與民同樂。

莫說警察不可以幫無牌小販,郭問警察平素怎看待佔領旺角天橋的菲傭?莫答會票控噪音和阻街。郭追問何以厚此薄彼,以非法集結論罪新年小販?

莫謂氣氛不同,當時若干人或穿本民前藍衫,或戴口罩,有共同目的去撐小販,超過五十人,即是非法集結。郭質疑為何抹煞大量民眾進行康樂社交,不受公安條例所限。

莫說「毋須考慮」,眼見若干藍衫人口罩人在場,喊撐小販等口號,即可肯定非法集結屬實。郭質問如何區分非法集結和過節市民?莫承認「好難嚴格區分」。

郭問有否派警員聯絡小販,郭答「冇考慮過」。郭問事後回望,維持秩序是否更好做法。莫同樣答「我冇諗過」,「你都唔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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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遞移,局勢丕變,郭問莫出動高台有何用意。莫說原擬循序漸進,用高台的擴音器勸群眾返回行人路。

郭遂播放警方錄影,警隊為推高台入群眾之中,不過 13 秒,率先有警察亮出警棍;去到 21 秒,第二名警察拿起警棍;直至 29 秒,已有三警動用警棍,一分鐘後使出胡椒噴霧。郭問是否莫的指令。

莫否認,謂警員面對群眾推撞,可以自行判斷。他說警隊有武力分級,遇到「頑強抵抗」,可以使用警棍。

郭重播片段,問群眾怎樣「頑強抵抗」,抑或是警方夾硬將高台推入本來和平但密集的群眾之中。片中顯見數人跌倒,莫亦有份拉扯沒任何挑釁,僅手指地下的市民,接著便見有人站起。莫先說「見唔到」,其後承認有人跌倒,但堅持群眾衝擊警察。

影片繼而見莫喝罵身後的人:「做咩事你企喺我後面?走開!」莫說有不明人士站在身後,可能身懷武器,對他不利。郭追問對方有何可疑,莫答不上來。「唔記得佢做過乜」,對方亦因喝罵而離開。

郭藉影片解釋,由於警隊突然推高台上前,群眾既在警察之前,也在警察之後。接著群眾擲物還撃,便見有咖啡鋁罐正中高台附近一男士的頭,是社民連成員陳文威,但他不以為忤,毫無反應。

推高台後不過數分鐘,便見莫不斷向後揮手並回頭。郭問莫是否示意撤退,莫說自己正考慮「叫更多人手過嚟」。

當晚群眾向警隊吶喊:「唔好挑釁市民。」本擬勸喻的行動驟變大亂,郭問莫是否情緒激動。莫承認緊張,但否認激動。「勸歸勸,但做唔做到係兩件事。」說同袍的臨場反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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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審訊繼續,當晚警隊各項裝備,長盾、圓盾、頭盔、警棍,皆在法庭羅列,並逐一供陪審員揣摩。本民前的自製盾牌並列在旁,僅及警隊長盾一半。

片段續見莫喊「撤退」,郭問是否艱難的決定。莫說不難,只求降溫。彼時黃台仰站上貨車頂,指責警方推跌市民,莫說「冇理黃講乜」。郭追問推倒市民是否撤退的原因,莫答「我冇咁諗」。

然而衝突沒有平息,警隊進而出示紅旗,繼續使用胡椒噴霧。莫答:「我有畀指令,但佢地有自己判斷」,說在群眾衝擊下,警察「要有反應,唔可以齋退。」

郭問莫時或站上高台,時或走向前線,沒在意擴音器的距離,以致呼叫時高時低,斷斷續續,反映他充滿情緒,忽略好多細節。莫答「多謝你關心」,說自己只是緊張同事安危。

然而繼續播放警方錄影,便聽到莫向同袍呼籲:「唔緊要!慢慢退。因間會還!因間會還!」

郭反覆重播,黃崇厚法官亦問莫是否講過。莫答「冇講過」、「記唔到」、「唔記得講乜」。

郭轉而播放另一女警司呼籲:「冷靜!唔好理佢地講乜!」並點名叫一名 PTU 毋須激動。莫說女警司「做得好好」。郭問既然女警司「做得好好」,是否反映她所言屬實,警員不夠冷靜?莫說「唔覺」,說大家只是緊張。

郭又播放兩齣片段,兩個男人都身穿便衣,其中一人手持警棍,莫承認持警棍者是 CID。

在第一齣片段,CID 主動上前,推倒本來相距頗遠,只是拿手機對著他的人,其人倒地後 CID 繼續用警棍指罵。莫答 CID 只是「用手托一托佢」。

另一便衣男人則主動撞向舉起手機的男生,質問該男生「做咩打我呀!」莫不確定其身份*。郭追問當晚 CID 是否針對拍攝者,莫答「唔知道」、「冇發現」。

(註:goo.gl/VA2ex9,筆者訪問了第二齣片段的男生。他一度遭便衣扣留,故肯定該男人也是警察。男生亦保存了身旁市民拍下的全程記錄,清楚拍下該警員的行動和相貌。)

最後郭憬憲向莫慶榮指,他情緒激動,反應過激,推高台等行徑惹來反效果,刺激警民情緒。莫答「完全唔係咁樣」。

郭批評莫雖見夜市留下火水,但為肅清街道,竟叫同袍倒火水入坑渠後便通車,忽略汽車或有火花而起火。

郭以此為喻,形容「慌失失」的莫慶榮「非常緊張地錯誤指揮 PTU」,致令當晚局勢尾大不掉,惡性循環,「用火水救火」,「用錯誤方法達致正確目的」。

莫一概否認,說「唔同意」。

黃崇厚法官提醒控辯雙方,現在不是審訊警方舉動是對是錯。只能在法律框架下,讓陪審團裁定被告受審的罪名是否成立。

法庭將於除夕上午繼續開庭,由郭憬憲繼續盤問莫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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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郭憬憲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