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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校方勿再拖延 盡快檢討歧視政策

嶺南校方勿再拖延  盡快檢討歧視政策

於上一次的校長論壇中,我再次提問學校為何會有要求學生提供醫生證明方可入宿的政策。校方回應指是基於往年發生了學生在宿舍輕生的事件,而該學生曾經跟學校的輔導員會面,但舍監並不知道而未能給矛支援。

我認為此理由根本說不通。首先,學生於見輔導員前是簽署了保密協議,除非發生輕生或自殘等情況,否則不能將見輔導員一事及其病情告知第三者。學校現時的行為乃侵犯學生私隱。

學校濫用關心學生的名義,卻粗暴侵犯學生私隱,只會令學生日後因擔心影響學業和前途,而不願意向輔導員求助,結果本末倒置。

另外,已證實校方多次公然要求輔導員提供學生病情,此舉違反了保密協議,無視輔導員職業操守,徒添輔導員心理壓力,亦令學生感到不被尊重及毫無私隱可言。可見校方對私隱毫無概念,缺乏相關認知。

自從校方於九月尾召開了內部會議討論過學校涉歧視患情緒病學生事件後,便一直沒再回應事件,亦無任何實際跟進工作。直至十一月尾的校長論壇中,學生事務處始於同學追問下回應,指正跟不同宿舍的舍監溝通和檢討,然而並無確實檢討方向和時間表。

倘若校方仍然採取拖延政策,我和同學將考慮向平機會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