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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 少理老耄(上)

特區政府 少理老耄(上)

政府堅持的長者綜援年齡提高至65歲,引來各界反對;縱使加入新方案,每名申請綜援的60-64歲長者每月「自動」可獲補貼1,060元,變相與長者綜援沒分別,但亦難掩政府的企圖。

1060代表什麼?

字面上,這是「就業支援補助金」數額。若這是就業支援補助金,它的目的是什麼?它是什麼形式的「就業支援」?這筆水平的補助金預計對個人就業條件有什麼影響?59歲以下領取成人綜援的受助人不會有這筆津貼,60歳的才會有,這意味是認同基層長者勞動市場的惡劣?這通通問啞了政府。這項$1060補助金,只是一個聽起來與就業相關的名目罷了!

同時,$1060是現時成人綜援和長者綜援的差額,即這只不過是數學上的算式。特區政府就用了一星期的時間,將綜援制度來一個小震盪:59歲以下的成人綜援受助人,是一個數額;60-64歲受助人,另有一筆就業支援補助金;65歲以上的長者綜援,金額最終又與60-64歲受助人相同。原來政府就是用了一星期,做了這個無謂的分類!至於$1060可以協助受助維持一個怎樣程度的生活水平,$1060又可以協助受助人克服多少就業困難,政府這星期內沒有作出準確的描述。當然了,因為綜援制度已有20年沒有檢討了,政府又怎能用一星期的時間去詳細掌握這個課題呢?

津貼或許是語言偽術

政府拒絕擱置提升長者綜援申請年齡,只巧立名目地用「就業支援補助金」平息社會的不滿,這個當然有點醜陋;不過,更醜陋的是,政府想藉「就業支援補助金」淡化新政策,無非是想繼續把長者年齡定義延後至65歲!這個企圖是非常震撼的,因為定義轉換,影響了所有長者服務的申請門檻。

就業補助金政策之矛盾

不論這項補助金是說明政府希望鼓勵長者就業,抑或認同基層長者就業有困難,這項用了一星期考慮出來的措拖與現時社會政策是很矛盾的:第一,根據法例,只要供款人年滿到60歲並決定不再就業,就可全數或分期領取強積金,亦換句話說,社會有一個想法是60歲也是退休年齡,保障長者自決工作與否的權利;第二,政府口裡說鼓勵長者就業,但除了將成年綜援和長者綜援的差額取名為「就業支援補助金」外,就再沒有其他支援和配套了。政府沒有帶頭將現由外判商負責的基層工作,收歸其下的聘用方式徵用60歲以上的長者,也沒有著力解決商界聘用長者時勞工保險偏高的問題。: 適量的工作的確可以令部份長者晚年生活更充實和精彩,但工作與否和工作量的多少,應由長者自決,而不應因為個人經濟狀況,或因領取福利,而被迫工作。

總結

所以,就業支援補助金是巧立名目,鼓勵長者就業的說法是葉公好龍,拒絶擱置提高申請長者綜援的年齡更是語言偽術,內含埋伏。我們要強調兩個立場:一,適量的工作的確可以令部份長者晚年生活更充實和精彩,但工作與否和工作量的多少,應由長者自決,而不應因為個人經濟狀況,或因領取福利,而被迫工作;二,與其慌忙地一星期時間推出「就業支援補助金」,政府不如徹底展開綜援制度的檢討工作吧。

註:耆耄耋,三字原泛指老人,耄特別是指七、八十歲之老年。昨有羅局長擅自更改長者定義,今有社總將「耄」定義為香港基層老弱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