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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同行就國歌法聲明

文化同行就國歌法聲明

政府近日,政府公布《國歌條例草案》,將落實《國歌法》的本地立法。文化同行對《國歌條例草案》中的條文深表憂慮,恐法例進一步收窄市民的表達自由,令市民容易墮入法網、社會人心惶惶。文化同行強烈反對《國歌法》的立法,要求政府撒回草案,停止對我們的城市寶貴的表達自由進行踐踏。

香港文明社會的倒退,剝奪免於表態的自由

一個文明開放的國際城市應容讓不同的表達方式和意見。但近年政府倒行逆施,不斷收窄表達自由,《國歌法》顯然是一個極致。《國歌條例草案》的條文含糊不清,如第5b條指出「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亦會被視為侮辱行為,政府可輕易以市民的言論、肢體形態、甚至是面部表情問罪,在社會間製造恐懼,箝制市民的思想和表達自由,令香港的文明程度陷入大倒退。

法例詮釋含糊,政府欲蓋彌彰

《國歌條例草案》的條文含糊,政府拒絕作明確的定義和解釋,特首更辯稱「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均屬犯法是「普通常識」,令人質疑《國歌法》的立法動機,根本是政治打壓為實。

干涉教學自由,向下一代洗腦

《國歌條例草案》第9條規定,要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強迫老師去判別學生是否有觸犯法例,令學校成為執法的場地,扭曲了學校的本質,干涉教學自由。在學校執行國歌法,是箝制下一代思想和表達自由的做法,形同對下一代進行洗腦,做法令人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