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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不歌頌的自由」

透析「不歌頌的自由」

A 大公報网報導
香港眾志昨日公然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聲稱要抗議《國歌條例草案》云云。〔全文七段,上為1之頭2句,下為7〕行為未大肆提前預告,但众志事後上載視頻、短片等工夫樣樣做齊。
梅天案語:通篇冇提及「不歌頌的自由」6字,亦未提相關橫幅。箇中原因?此乃中共一向「嚴密控制」的作風!

B 通識老師穆家駿批評〔youtube短片〕
横額「不歌頌的自由」,最令我反感。國歌法唔係要求你歌頌國歌,而係升旗儀式下,保持肅立。反對派一直混淆視聽,此乃連幼稚園學生都知道的是非題。立法後不會對你有任何影響,除非你本身不尊重呢個國家。
梅天案:身為師表明知《國歌法》規定學校一律要教唱「義勇軍進行曲」,等於全民「歌頌」,無絲毫「自由」可言。穆的上引末2句有意思,世間有冇「不尊重的自由」?

C 八大學生會和學聯
在一讀二讀前夕聯合聲明,反對《國歌法》:點解透過刑法,將國家尊嚴凌駕於人權之上?此惡法無助提高認同。
梅案:國家權力與人權,何者為大?北京市長彭真有名言,「黨大還是法大」?依五星旗而言,唔使囉嗦,黨永萬壽!

D 教育局及政制事務局
梅案:全部官腔,奉旨行事。
民建聯〔民主建港聯盟?〕等
梅案:人肉播音機,只有軀殼冇靈魂。

E 眾志青年把握時機
2019年一月二十三,特府立法會「一讀、二讀」當日早上十點,黄之鋒挾梯速入公民廣場,先抛梯入花槽,男女志士從不同方向跳進兩支旗杆之下,此時,一位保安阻止,拉扯間,黑布白字的大橫幅寫着「不歌頌的自由」綁上,林朗彥宣佈行動目的。預先知道的傳媒把這一刻清楚地錄下,「歷史」,香港特區政府和有志氣有謀畧的青年一起造就了「123」「自由日」*。
*韓戰結束,南北談判,「解放軍」14000、朝鮮軍8000,拒絕遣返,多番勸導仍舊,1954年1月23日,一萬四千共軍俘擄登岸臺灣基隆港,為古今戰史孤例,此即「自由日」起源。

F 黑白橫幅文字的用心
一般海報,多用粗體方形字,莊重沉穩。「不歌頌的自由」六個字,並非印刷體,而係黑布上用白顔料塗寫成的方隸,如果用毛筆寫隸書,必為高手;若然勾劃字形,仔細塗白,則精誠所至。上天感動!

G old成Shit
「義勇軍進行曲」,詞曲均佳,由1949年9月27定為「代國歌」至今,其中「文革」廢棄十年,再被另填新詞數年,復用後仍係「暫代」,2004方由「人大憲法」規定為「正式國歌」,請屈指/趾數數,共「代」多少年?折騰反覆,佛頭着糞,莫此為甚!

*20190131歲末云暮 靈魂工程師 家長關注組 Where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