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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灣一分鐘】二、「濕地保育區」(WCA) 和「濕地緩衝區」(WBA) 從何而來?

【后海灣一分鐘】二、「濕地保育區」(WCA) 和「濕地緩衝區」(WBA) 從何而來?

六十年代起,地產發展開始擴散至新界以至后海灣一帶的濕地,包括其後出現鄰近米埔的錦綉花園私人住宅項目和天水圍新市鎮。1983年的「生發案」中,高級法院裁定只要發展不包括任何建築物,地段擁有人可以把土地用作農業以外的用途,於是進一步鼓勵更多魚塘被填平作各類棕地作業,嚴重威脅后海灣的濕地生態。

隨著港英政府估計鄉郊土地將受到無法預期的破壞,環境保護署於1988年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后海灣地區的自然資源和潛在的環境問題,制訂行動計劃以管理后海灣,並評估不同發展項目以致整體的發展模式帶來的累積影響。報告確認了后海灣濕地的重要性並提出多項保育建議,例如訂立綜合環境管理計劃,並為后海灣設立緩衝區。

1991年,《城市規劃條例》正式加入鄉郊地區的發展管制。規劃署於1992年制訂指引,以管制在后海灣經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的發展規劃,並成立后海灣緩衝區一(BZ1)和二(BZ2)。

米埔內后海灣一帶於1995年正式被納入為「拉姆薩爾濕地」,規劃署於同年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確認魚塘的生態價值。報告建議將連綿一片的魚塘劃為濕地保育區作保育,並將保育區以外的五百米範圍劃為濕地緩衝區。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於1999年正式取代BZ1和BZ2,其範圍在2014年隨邊境禁區開放而延伸至蠔殼圍及馬草壟一帶。

2004年,「內后海灣及深圳河集水區」亦被國際鳥盟認可為「重點鳥區」,範圍由白泥及流浮山伸展至塱原等地,包括大部份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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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國際鳥盟「內后海灣及深圳河集水區」重點鳥區
「共享土地先導計劃」改名換姓 助地產商開發「候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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