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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館旁的居民——回應「社區 vs 藝術」爭議

大館旁的居民——回應「社區 vs 藝術」爭議

本人拜讀了李海燕文章,覺得有需要分享更多事實讓李海燕(李氏)及讀者甚至各持份者帶着同理心作出多方面思考。

首先,我希望把握此機會公開地多謝許智峯議員及吳兆康議員的理解,努力幫助贊善里、堅道、奧卑利街及下亞畢諾道等居民發聲,嘗試與政府、旅發局、馬會及區議會商議停止在空曠的廣場舉行任何發出音嚮滋擾居民的活動。可惜任何投訴渠道都被妄顧,可以說是傲慢地不理不釆,無動於衷。

以下,我用受影響居民身份就李海燕ㄧ文分享親身所見所聞及所受。希望事件不被單一有專欄人士發出偏頗的訊息。文章突顯了李氏對大館,香港法例及市民的權利福祉的始未沒有深入理解。

1. 只是道德而非法律考慮

i. 文章中有「區議會動議下文有法律約束力法定土地用途卻正式列明地段為歷史地點保存,作文化康樂及商業用途地帶。」商業操作會否與居民的需要相逆,在此框架下是道德而非法律考慮。

我(居民)不明白為甚麼會扯出商業操作與居民的需要相逆?有穿鐅附會之嫌。究竟係文化藝術活動亦或商業活動?再且,這不單是道德考慮亦是社會/社區責任考慮,亦是法律/法例考慮。任何機構賺錢不賺錢,慈善、商業或大小藝團,都應該有道德對社會/社區有責任。做福社區,讓居民感到大館的存在是更優化了社區環境,而不是做自以為是的活動,滋擾社區、帶給居民不便, 居民對大館從冇任何需要。

大眾要了解大館是歷史建築,靜靜地立在社區中看着幾代居民長大離開。馬會活化大館是德政,但隨著大館開放後,當年擔心的滋擾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會否是營運者的主觀品味導致呢?

不論大小藝團任何機構都應該考慮到週圍環境的影響,就如商業大廈美化周圍環境、令大廈格調提升。工廠要考慮排出的煙會否污染空氣、污水處理,運輸車有否影響交通街道,有沒有影響周圍環境,都是團體機構的社會責任。狗撒了尿拉了屎, 主人或工人姐姐亦要處理善後,又或有品地帶去狗公廁。如果持份的機構沒有考慮到,那是考慮不週而不是不需顧慮。

李氏似乎忽累了香港有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第Ⅱ部噪音活動的管制,如下:

5. 任何時間的噪音

(1)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 (a)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經營生意或業務。

(2)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內操作,或促使或准許操作,任何空氣調節或通風系統、或空氣調節或通風系統的任何部分,而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3)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畜養動物或雀鳥,而該動物或雀鳥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4)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為吸引他人注意其貨物、商品或生意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而事實上,很多居民都有報警,他們亦會繼續報警。又或在大館fb公訴,私訊亦有。這是法律。李氏的說法大離地了。

ii. 文中提及2007-2008六次公眾諮詢……當時關注重點落在對擬建建築物的高度

首先,公眾諮詢本人亦有出席一次,但不知道有六次之多。非常低調!當日提出的有關大館的出入囗,居民表示不希望設近居民住處,人流車流會影响居民出入及社區環境。而且很多長者出入。 最好放在荷李活道遠離民居。 現在大館有至少六個出入口。 我們提及不希望有 Bar and Restaurants 因會很嘈,而且附近以有Soho及LKF。 現在大館有8間 Bar and Restaurants,有一間高級消費的餐廳在新建築物內。我們提出怕藝術活動會發出嘈音。當時說文化藝術活動只會在新建築物裏舉行,不會有噪音。至於建築物不只談及高度,亦有談及設計概念取自香港竹棚,大家關心高層擋風,竹棚有違和感影响風水。 我仍然記得當時會後我再上前重新訴說大家的顧慮。那時馬會的高層非常黑囗黑面, 至今仍瀝瀝在目。

結果現在噪音擾民,贊善里口及奧卑利街變了遊客的吸煙區,煙頭滿地, 又同時變了停車場。好肯定居民當年曾提出多方面的考慮,所以究竟是李氏斷章取義,被馬會遊花園、會錯意,又或馬會的記錄有遺漏就不得而知了。居民亦從沒有收到任何會議記錄、這其中是否真的有六次諮詢,本人只收過一次通知而矣。

當然如果因區議會的動議沒有約束力而不為,那是否代表與會者不單只不尊重區議會亦不尊重自己及其他與會者。 這是否道德誠信問題?是政治問題?區議會的 Term of Reference 是甚麼?

iii. 土地用途的改變申請中……不乏存在利益衝突司夕申請……會否遭公屋居民追訴聲浪擾民?

文中提及土地用途的改變申請與居民受滋擾有何關連?何謂利益衝突?請問大館週圍的居民會有甚麼利益?請詳細說明。

居民祇是希望基本可以保持之前的生活居住質素,亦從來沒有任何不切實際的希望。文章又一次穿鑿附會,有混淆視聽之嫌!

文章同時帶出一個極嚴重的問題,為甚麼土地用途的改變沒有諮詢?請指教。

iv……同屬‘賽馬會藝壇新勢力風平草勁系列,由香港藝術可發展局辦,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對小藝團面團的狀況表示憂慮。」

文內在這一段不過150字內、提了兩個馬會組織一個官方機構在小藝團背後,那又怎樣?擾民就是擾民。 難道是誰大誰惡誰正確! 以權貴官威來欺壓居民。香港真的這麼淪落?這只是突顯三個組織加藝團的傲慢,視週圍環境的安寧及居民的福祉為無物。

v. 引來不少從業員打抱不平

作為長期被滋擾的居民,我們的憤怒及受到的影響遠比小藝團的高。你們因議員示威一次就有如此的憤怒及反應,居民長期被噪音滋擾的憤怒及無奈是無可量化之大。

文化藝術的從業員打抱不平時,請做做好心積積陰德,轉去赤柱、高山劇場、山頂、西九、門常開及海濱摩天輪等空曠沒有居民等大笪地演出,又或轉為室內。

2. 政治出面解決對立

i 文中提到「噪音擾民」此一指摘,涉及可量化的分貝度數與主觀品味判斷。香港的人聲車聲……加起來的分貝度數不會很低。而且日夜持續,晚上8至9時之間演出聲音被直指噪音,當中有多少是因為市民與藝術的距離, 是因為我們對不熟悉聲音的抗拒!

看完文中這段文字,我倒抽了一口涼氣,很涼溥的文字呀! 全冇人性。就好像悽衛局對着病人說,反正人是會死的,不要醫病了。來,躺在土裏,忍一忍吞口氣就過去了。實則文章內充滿無知,又再穿鑿附會以至羅輯亦開始出現問題。

噪音滋擾單用分貝去决定是很粗疏愚民的做法。請參考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蒼蠅的聲音分貝是近乎零,牠在你附近飛來飛去,發出嗡嗡聲,你不要趕嘛,應該欣賞嘛!大自然的聲音,你不懂,多少是因為你與大自然的距離!

至於主觀品味判斷,亦見人見智吧!如果居民一日上午要聽古典音樂,一日下午要聽小丑默劇任何表演的背景音樂,一日要全日聽樂與怒音樂至晚上10時。一日要旁聽私營機構的公司宴會的音響及廣播,有些日子是早午晚都要欣賞不同音響,又或小藝團由黃昏6:30PM至晚上10PM兩場表演那雷動萬均的配樂。每次都加插人聲的叫喧,吹哨子聲、司儀的話聲及表演時發出的任何聲响。聲響蓋過電視的音量。這不是品味問題,這是精神健康問題,這是睡眠問題,這是私人空間被入侵的問題。加上建築群的結構、音響被放大向上散播做成環迴立體聲的效應。所以贊善里、堅道、奧卑利街及下亞畢諾道的居民都受到噪音滋擾。再者, 有這樣多樣化品味的人要不有精神分裂,多重人格,就是思覺失調。文章強詞奪理得很低層次!

文中又提到香港的人聲車聲加起來分貝不低,而且日夜持續! 難度大館就要漠視社區責任(CSR)雪上加霜而不是保護小社區的寧靜?把整個小社區變成旺角番版?當居民都追尋寧靜的時刻,高風亮節的文化人打着所謂文化藝術的旗號要所有居民去忍受他們發出的噪音!?再者,奧卑利街、贊善里從來都是靜態的橫街窄巷的住宅小社區。不知道李海燕住在那一區人多車多日以繼夜,所以麻木了。很可憐! 是不是文中提及的旺角西洋菜街土瓜灣等公屋社區。隔着電視屏都替那邊的居民辛苦。噪音就是噪音,不管誰制做。而在這個案的噪音就一定是由大館的戶外活動發出的。

對立與否及是誰做成的,就由有質素的雪亮的眼睛去判定吧!

ii 藝術成為磨心變成籌碼(政治?)

這句子顯然有濃厚的政治考量(怎會有這個說法呢!)。只可再証明噪音擾民此事確有其嚴重性。 議員是為民請命的,解決市民的擔憂。好議員當然人人得而保之留之。

藝術不會成為磨心,怎會呢?如果將所有噪音活動搬入室內便可。廣場只做靜態活動,有多難?為可要強詞奪理,仍然緊持要居民去忍受噪音!我們完全支持寧靜的文化藝術活動。 為何不因地而引入優雅的文化藝術?又或利用空地推廣綠色環保呢?種種有機香草沙拉菜等供應館內的 Bar and Restaurant, 讓附近居民及遊人的採購等。推廣環保活動,讓大館有個優雅的面孔而不是現在三不像,大館的歷史不明顯,完全覺得大館建築群變成商業的包裝。可悲的文化藝術。

文章是用香港文化監察名義發出的。 請問可否在監察的框架內加入社會責任呢?

街坊見面亦不斷吐出寃氣。就借此平台與大家分享其中一些居民的感受:

從事藝術行業的A小姐:大館有長時間不斷發出 Beep Beep 聲,影響睡眠、工作集中力。有日在堅道「U購」門口聽到如行雷般的音響效果是來自大館的。音響滋擾時她亦數次報警,但覺得冇效。她的室友將搬出。大館袛是空殼,似是吃了迷幻藥。街口好多人食煙,成地煙頭。完全感覺晤到大館的歷史。兩座新樓毫冇美感。

從事社區活動的B女士:人雜了,車多了,非法泊車多了,很多是名車,如法拉利,活動時有大量嗓音,活動後運輸發出音响至凌晨兩時。加上噪音和 Beep Beep 聲令不小租戶遷走了。有作家遷往坪洲,有單親母帶着瞓得唔安寧的小孩遷離。

從事商業及教育顧問的C小姐:車多人多且雜,里巷變了停車場,有的就隨便停於街口把街口堵塞了。街道上很多大館的人吸煙。有餐廳隨意把冰倒在街口坑口邊。90多歲的街方亦輕聲說很嘈。

從事學術的D小姐:很嘈,就像門外舉行一樣。但因早出晚歸,其他唔知。真的很嘈。

從海外回來住了兩年的E先生:係,嘈多了, 街車多人雜了,車响按多了, 斜路多咗塞車!

從事文化寫書事業的F小姐:兩座樓好醜,活動雜崩冷,沒有主題,大館變得冇靈魂,祇是另一個尖沙咀的1881 Heritage。又滋擾居民。那倒不如不活化吧! 小恩小惠彌補不了身心的影響。

誠心懇請所有藝術團體選擇赤柱、高山劇場、山頂廣場、西九、海傍、門常開等廣濶又遠離民居的大笪地。更懇請大館的營運高層重新考慮大館的方向,形象,及負上應盡的社區責任。

大館可考慮一些寧靜的活動,既可娛民,亦可推廣現社會的價值觀如綠色環保,源頭減廢等,亦是推廣文化藝術的活動。

深受影響的居民
二月五日大年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