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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麼愛國的新界鄉議局

多麼愛國的新界鄉議局

鄉議局新春團拜,主席劉業強突然對國家表達情懷,本研社仝人感到有點突兀。翻查歷史文件,鄉議局當年真的很愛國,不過是愛英國。

六七暴動時,鄉議局高層全力支持港英政府維穩,得罪愛國人士,1967年5月25日,主席彭富華更發表《支持政府聲明》,表示擁護「香港政府所採取的措施,確保香港治安及維護法紀。」,結果彭富華登上左派的暗殺名單,一度獲政府派槍自衛。平息暴動後,鄉議局高層直登權力白金升降機,於1968、1973同1977年遠赴倫敦與英政府高層會面,彷如治港班子一員。

為何鄉議局如此得到港英政府歡心?劉業強的前輩功不可沒。1967年6月,時任大埔鄉事委員會主席黃源章(後來的鄉議局主席,1978-1980年)向港英政府「篤灰」,指出區內有人曾參與「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認為需要「強硬對付」(tough actions),甚至將他們驅逐出境,這個激進建議,連港英政府亦覺得有點過份。黃源章甚至張羅了一份鄉事委員會內「愛國分子」名單,建議褫奪他們的村代表職位,甚至仔細到區內學校哪位老師是「愛國分子」也瞭如指掌,要求政府「嚴肅處理」,足見劉業強前輩們的「愛國」情懷。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頭,鄉議局全力支持政府,但同時不忘向政府陳情,兩年後,鄉議局極力爭取丁屋政策,甚至搬出奇怪理由,例如時任主席陳日新「威脅」政府說,若搞不好新界鄉郊屋宇政策,會讓左派分子在新界在鄉村匿藏,令新界人變得日益支持共產黨(pro-communist)。

面對「丁權」司法覆核案,顯然今天的鄉議局感到頗為徬徨,或因如此決定「西瓜靠大邊」,站在愛國的「另」一方。基本法第40條從沒有指明丁屋政策屬「合法傳統權益」之一,所以鄉議局多番要求人大釋法,希望將丁屋政策與傳統權益拉上關係。然而,法律面前需要講求理據,不是劉業強的「突然」愛國就可解決的。

參考文件:
HKRS934-6-8 Heung Yee Kuk Meetings (Agenda),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HKRS934-4-47 1967 Disturbances Liaison with the Heung Yee 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