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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儲備金:出師未捷先科水?

房屋儲備金:出師未捷先科水?

興建公屋是一種長遠投資,單以租金的收入收回建築成本需時3-40年。2014年時,政府稱10年興建20萬間公屋會造成有1,000億資金缺口,因此預留起當時整年的投資收益270億,成立「房屋儲備金」。

四年過去,政府遲遲未把資金撥入房委會,昨日公佈的財政預算案,政府竟然計劃喺明年將房屋儲備金撥入財政儲備,話將來繼續會「預留」資金興建公屋,實際上在未來四年已經瓜分累積達822億的房屋儲備金,撥入政府隨收隨支的一般賬目的一部分,財庫局局長劉怡翔補充,收回的金額可以「提振本地生產總值1.7至2.0%」,第一年200億多出來的錢,又岩岩好等於200億爭住買鋪幫炒家托市的新計劃。

依筆錢原本來自外滙基金所得來的投資收益。2014年政府名義上成立房屋儲備金,實際上把數百億的資金繼續交給基金經理炒賣幾年,不論賺蝕已經穩袋管理費。最吊詭的地方是多年來聲稱是支援公屋興建的融資安排,原來由始至終都沒有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值得留意的是近年公營房屋的實際供應量比以唧牙膏見稱的本地產商私樓供應還要少。

政府除左地價收入年年飆升的同時,其實房委會透過綠置居和居屋愈賺愈多錢,盈餘不經不覺累積達400億。政府面對的處境是822億的房屋儲備金加上房委會現時的儲備,資金上已經可以填補政府原本聲稱興建公屋造成的1000億資金缺口,已經再沒有太多延續公屋供應短缺的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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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係公營房屋的動工量在可見的將來都未見會顯著增加,加上限制公屋的入息限額喺私樓租戶總數約三分一的規訂,已經令有穩定工作的市民都幾乎都放棄申請公屋。將普通人排拒在公屋體制之外,客觀效果是支持緊一種以土地壟斷為基礎的資本累積,將真實的房屋需要為地產利益製造房屋需求。

要打破多年來纏繞市民由土地壟斷造成的住屋問題,不論是在土地大辯論主流民意支持的收回地產商囤地、或是把昨日公佈的二百億購商鋪計劃的資金改為大規模收購棕地、將綠置居和居屋以成本價發售,大概有上百種解決房屋問題的可行路徑擺在眼前,政府究竟係咪真心想解決房屋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