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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批評修訂逃犯條例是置港人於內地法制危險陰影之下

涂謹申批評修訂逃犯條例是置港人於內地法制危險陰影之下

政府公佈就《逃犯條例》修訂中,剔除9類有關商業罪行,並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只處理可判監三年以上的公訴案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有關安排是「整色整水」,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痛斥修例是特區政府借台灣兇殺案作政治操作,將香港人和經過香港的人置於內地以及百多個法治不彰的國家地區的法制危險陰影之下。

涂謹申指,香港和內地商討移送協議超過20年仍不果,政府卻突然借台灣一宗兇殺案作政治操作,在幾個月間突然將香港向內地以及其他百多國家開放。他認為如果今天這個46減9的方案,按先易後難的原則就可和內地達成協議,相信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經可以做。換句話說,香港和內地之間是存在一道鴻溝,即兩地的法制和人權標準不同,所以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

「政府現在提出剔除9類罪行根本沒有意思。」涂謹申解釋,過去香港和內地20年來無法達成協議,是由於內地不同意一些很重要包括「死刑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的價值;換句話說,即使政府提出46減9方案,日後如有人被移送到內地,內地因為根本不同意你的價值,仍然可以用另一條可判處死刑的罪行來審理,然後以死刑解決。涂謹申奉勸商界,原本香港和其他20個已簽訂協議的國家地區以及國際移送罪犯範本所包含的所有保障價值,內地是完全可以不理會的;即使修例剔除了商業罪行,日後被引渡回內地,內地仍可以將疑犯的行為包裝成其他罪行,例如車死人來控告你。

而所謂不處理可判監三年以下的案件,涂謹申批評只是「整色整水」,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他解釋凡熟悉國際移送引渡運作的人都知道,地區與地區之間是從來都不會為了三年以下的罪行要求引渡的,因為程序非常麻煩,根本沒有人會這樣做,批評政府只是「賣口乖」。

涂謹申強烈批評政府這次突然單方面將香港全面向內地以及比內地法治更不理想的國家地區,是妄顧人權保障,難怪有地方指有關修例是置他們的商人和旅客於險境。涂告誡如政府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便應該立即集中精力盡快處理和台灣的一次性引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