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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貪腐政府 禮崩樂壞 大老虎要打 蒼蠅一樣拍! 新特首須撥亂反正!

【澳門】貪腐政府 禮崩樂壞 大老虎要打 蒼蠅一樣拍! 新特首須撥亂反正!

文:論盡採訪組

【新聞內外】廉政公署發表《2018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旋即在社會引起關注熱議。這當中,關注點不只在於公務員涉刑事案數字,更在於個案的程度嚴重性。在廉署揭露出的涉及有局級官員搞婚外情,更有以權謀私案,還有一般公務人員涉案狀況,簡直污煙瘴氣;以及,享有高薪的所謂「公僕」不但沒有致力維護公共利益郤以「照章辦事」、「依法審批」為違法者開方便門⋯諸如此等的種種劣質行逕,讓人震怒!加之長期以來公共工程及採購等浪擲公帑,往往遠超出市場價格的天文數字,亦印證坊間多年來的批評:貪腐政府已是無法無天,且行政系統亦早就禮崩樂壞。

毫無疑問,下任特首人選,必須清晰其在廉政反貪的立場,建立真正的廉政—這個必須由攞華巷做起;其次,痛下決心實行真正的行政改革—特區政府在行政上最大破壞所導致行政倫理危機,包括用人唯親、官員漠視公共利益、利益輸送等等所作所為,崔政府這十年的官場正氣不掦,歪風邪氣橫行,新任特首必須撥亂反正!

官員問責是口號 涉案官員竟姑隱其名

在廉署報告提及的偵破兩宗公共部門的領導涉嫌濫用職權的案件。其一,環保局前領導涉與局內一名女同事長期保持婚外情侶關係,更用藉外出公幹而一齊用公帑外遊;其二前駐辦主任涉嫌利用職權作出多項違法行為,包括呃房屋津貼等。廉署報告指,這兩名涉案的領 導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有關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濫用職權罪, 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隨後(27號),《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的新聞稿,其中述及:「行政長官辦公室大約於去年年中收到投訴時任駐京辦領導的信件。為此,行政長官一方面批示將投訴信轉交廉政公署跟進,另一方面批示展開內部紀律程序。適逢駐京辦前領導任期屆滿,行政長官根據相關公職法律法規,作出不續任的決定。」

但是,涉嫌犯事的環保局前領導及駐京辦前領導是誰?由廉署報告到政府發言人辦都姑隱其名。顯然,特區政府整天叫口號:陽光政府、官員問責制⋯⋯實情係經常被公眾質疑欠缺透明度,漠視市民的監督和知情權,但為什麼對涉案官員如此厚待呢?

根據廉署報告指,環保局前領導於2013年前往葡國的公幹,帶同工作與公幹內容無關的涉婚外情女同事一道前往,還特意將兩人公幹的行程延後,由特區政府支付相關的食宿費用及公幹津貼。翻查資料,於2013年9月,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聯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葡萄牙舉行,澳門政府代表團其中成員是環保局局長張紹基。

廉署報告出街,坊間和網上對張紹基這種涉嫌假公濟私的做法反響頗大,不過有公務員則指,冰山一角而已,近這十年也見怪不怪了。《論盡》在2016年08月11日報道「社文司長譚俊榮出席里約奧運開幕式被批公費旅行」,事件當中社會最為關注的是,跟體育工作毫無關係的時任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及海關關長黃有力,竟然與譚司一同前往,且備受公眾質疑與批評的情勢下,政府並無公開處理。

至於駐京辦前領導是誰?翻查去年特區公報所刊登的一則《行政長官辦公室聲明》:「茲聲明康偉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的定期委任,於期限屆滿時終止,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返回原部門。」其後(8月1日)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如下:「駐京辦主任領導任期屆滿,部門領導及主管的任免和調動屬公共行政一般正常決定。」然而,現在才清楚,康偉去年被終止委任,並不是「公共行政一般正常決定。」,而是因為出事被調離。

廉署強調,必須強化公職人員遵紀守法的觀念,提升領導主管人員廉潔奉公的意識,不能直接或間接利用職權牟取個人利益。這個其實是基本要求,但多年政府竟然未能完全做到,原因何在?這其中的因素是澳門仍落後政治體制下,在沒有制衡力量/有效機制,當政府走向政商一體的狀態,貪腐問題只有愈加嚴重。再者,特區政府多年都未能建立現代的官員銓敘制度,官員晉升及調職郤憑上級的長官意志,又或人事後門文化橫行下任人唯親狀況等,一些掌有職權的領導及主管官員,在處理批給上往往迎合管治利益集團成員的利益需要,以保官位卻犧牲公共利益。亦就此,由上至中的貫通一氣的利益輸送,這就是澳門貪腐問題愈加嚴重的其中根源。

識人好過識字的弊端根深蒂固

另外,廉署揭露,截至2017年4月,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101名工作人員中,有16人之間存在父子、父女、夫妻、兄弟、姊妹等親屬關係,約佔總數15%,其中 3人已經離職。而且生產力中心無法向公署提供部分人員的聘用文件,甚至連聘用建議書及相關的批示也沒有。廉署批評生產力中心原有招聘方式過於隨意,加上有親屬關係的工作人員比例過高,難免令人產生任人唯親的質疑。對此「關埋門一家親」狀況,在坊間引發鬧爆。

眾所週知,在本澳公務員是打工皇帝,當中從中央招聘每次開考所吸引到成千上萬年輕人報考的情況,顯見公務員職位的受歡迎程度。但是,原來遊戲規則只是規範沒人事關係的廣大市民,可是,如果是司長的親屬,又或有關係後門的人自可享受「特權」而順利進入公職,這就是坊間揶揄的「澳門街,識人好過識字呀」。誠然,「薦人門」做錯事的雙陳司長,卻迄今仍欠向市民一聲道歉,政府更遑論作出問責的嚴肅處理。這樣的高官,這樣的部門,對幾經艱難考入公職的市民公平嗎?而這樣的政府,又如促使/建立公平社會?

廉署年報揭露了眾多問題與弊端,反映政府管理一塌糊塗,也根本是爛透了。但特首任期只剩九個月的崔世安,除了繼續叫口號外,也不予市民有改革弊陋的信心⋯。如此這般,是否又要等下任特首,但可否做到真正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