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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監房搬去大灣區

將監房搬去大灣區

當看到有人力推大灣區規劃,我第一時間就認為是地產項目,管你什麼國家政策,重中之重,這些騙徒手法也不是第一次。當你看到香港的商人,尤其是地產商講大灣區你就明白,當你問到法制和社會制度時,這些人不會回答你,因為答不出,我和很多所謂親共的朋友飲咖啡傾計,一講到這個問題,差不多全部都扮啞,更會轉話題。

當看到某些人想連監獄都搬到大灣區就知道,今天監房所擁有的地皮是何其值錢,只要將之搬走,又是一條財路。利申,我是反對大灣區規劃,更反對將監房搬上大陸,事實上,從法制方面去睇,應該是行不通。好多人都話想搬監獄返大陸,主要就是大灣區規劃下,香港也沒有獨特地位,因此,很多人就以商業角度去睇,無一個人會提到法律,不要以為囚犯是公屋住宅戶,他們是經過香港的普通法法庭判刑,其刑期和服刑條件是基於香港法例,第234條來處理。

這個話題不是今天才有人提出,早在回歸初期,最早話要搬監獄當然係董伯,我有理由相信是姓梁條「屎忽鬼」獻計,事實上,他個人都承認,當年的他是老懵懂的重要房屋智囊。若果大家有到過赤柱的話就知道,東頭灣道幾個監獄連宿舍,成個尖沙嘴咁大,地產商流曬口水,據講,李嘉誠當年都流過口水,只是無法傾得成,因為回歸初期,能把關的人是很多。最主要就係姓梁的是住在赤柱,疑似國家領導人級的下一代都住係附近,清除左監獄,想唔發都幾難。

有些時候,人算不如天算,因為,立法會當時把關的人不如今天的廢,個個都係醒目仔,醒目女,葉劉加梁錦松就叫當年懲教署長做一個超級監獄報告,報告我看過,真的是完美及各方面都有所改善,據講,差不多將三分之一以上的職員和犯人都搬入去,因此,順理成章就將監獄搬走。

若果計劃是今天建議的話,那就易辦,因為建制派控制了整個立法會,然而當年民主派就認為,花費在每一個犯人身上的錢太多,就以探監和職員上落班的道路,都話成20億,這個當然被否決。當大家看到一條行人天橋都值17億,是不是會因此而笑了出來呢?

今天又來提,這個就包括當日有份建議建設超級監獄的葉劉,當然也少不了就是那班二世祖。若然將監獄搬入大陸,真的對懲教人員一種侮辱,很多人以為,懲教工作是陪人坐監,看監房的保安員。麻煩這些人士看清楚,也可以派記者入監房做些訪問,就會比個答案佢。不過,以今天特區政府的想法,未來好大機會再有人提起,也不會是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