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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丁屋,郭卓堅贏一半,磨刀霍霍勢掀上訴

司法覆核丁屋,郭卓堅贏一半,磨刀霍霍勢掀上訴

8/4 高等法院

司法覆核丁屋,郭卓堅贏一半,磨刀霍霍勢掀上訴

周家明法官:丁權雖屬傳統權益,但不許再用政府地。女性丁權避而不論

本土研究社:政府可立即釋放九百多公頃丁屋土地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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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早在高院守候,對結果信心滿滿,皆因他們收到律政司照會,一旦政府敗訴,需時半年左右檢討法律。

郭憶述掀訟時曾遭質疑,他是否利益攸關的當事人。但他申辯自己土生土長卻沒丁權,質疑政策後此薄彼,終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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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訟一方除了請到張瑞威等學者提供專家報告,亦援引了本土研究社發掘的檔案,證明時任理民府的黎敦義僅說丁屋政策為「短中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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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亦在高院披覽判辭。

黃解釋周官雖肯定丁屋是傳統權益,但設下了兩大門檻,尤以後者為甚。

過去鄉議局自視「傳統權益」,乃無分私地公地,皆可興建丁屋。故丁權擁有者可向政府申請批地或換地。但自今天起周官皆裁定違憲。

黃肇鴻說:「政府再冇責任預留土地畀丁屋發展。」

從今以後,(一)丁權擁有者仍可申建丁屋,但並非必然的權利,政府有權審批,拒絕申請;(二)申請者必須用自己所有土地,不可再指望政府供地。

政府毋須再用公地承擔丁屋的責任,黃解釋影響至鉅:理論上政府明天就可取消九百多公頃的丁屋土地儲備,釋放土地用途。

黃說本土研究社考察過原屬撥備的土地,九百公頃中約有三十公頃,鄰近主要幹道或新市鎮。其中一塊大至兩公頃,位於洪水橋,「喺度種草幾廿年。」既可保留作錄化帶,合適的話也可起公屋居屋。

「丁屋政策已經濫用多年,破壞鄉郊規劃,法庭係睇得到。」不過黃亦料到不服者眾,勢必觸發上訴,留待塵埃落定政府才肯改弦更張。

判辭允許控辯雙方提交意見,再擬定濟助方案。女性的丁權懸而未決,郭卓堅強調中國是聯合國成員,已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不應違反國策,他會考慮上訴。

綽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現時仍就一地兩檢、修改議事規則、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作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