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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批修訂較23條立法更嚴重 林榮基嘆香港斷崖式崩壞

【逃犯條例】批修訂較23條立法更嚴重  林榮基嘆香港斷崖式崩壞

(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日前已提交到立法會作首讀及二讀。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在網台節目中訪問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他表示今次修例涉及人生安全同自由,「香港人唔重視唔得」。林榮基認為,《逃犯條例》修訂較《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更嚴重,指香港「搞成咁」很可悲,「以前係斜坡式,現在係斷崖式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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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遭香港男友陳同佳殺害,觸發今次修例。曾被國內公安擄走和監禁八個月的林榮基早前高調出席民陣遊行,強調站出來是因為修例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事,而是全香港人的事,「能夠參與的都參與」。

政府早前提出剔走九項經濟罪行,希望商界能支持修訂。林榮基認為商界投反對票是沒有損失,但支持的話則和普通大眾無疑,「一樣咁危險」。他慨嘆港人近年心淡,參與社會運動的動力減弱。「對香港人的人生安全有很大影。」林榮基表示,大律師公會曾對修訂提出質疑,但政府卻無動於衷,斥保安局沒有認真回應各方的質疑,「他(李家超)話有信心,我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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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表示,自己目前仍有罪在身,遭中共以「非法經營書籍銷售」的罪名通緝。他憂慮,在修例後屆時將被引用其他罪名拘捕,「到時叫李波或桂民海話我『穿櫃桶底』,咁就拉得。」在拘留期間,林榮基沒曾被送到法庭,其中在寧波的拘留室被禁錮長達5個月,有公安更恐嚇他「會坐一世」,不能通知家人和律師。

後來,林榮基被送到韶關的酒店遭軟禁,雖然可以「自由」出入,但要每日向公安報到,期間更被迫寫悔過書及拍攝「認罪視頻」。他猜測,因為要拍攝「認罪視頻」的關係,所以沒有對他作酷刑對待。林榮基又透露,被擄後的第二日早上,已被公安強迫簽署放棄通知家人及聘請律師的字條。

落實修訂前逃亡海外

《逃犯條例》一旦落實修訂,林榮基將要逃亡。但他表示會在完成修訂前逃亡,目前尚未決定會逃亡到哪裡。劉慧卿嘆道林榮基已是「通緝犯」,林回應稱,「無唉啦,現實就係咁,我一日係香港都唔安心。」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