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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心穎許志安偷情事件談狗仔隊

黃心穎許志安偷情事件談狗仔隊

感情沒有對錯,本來就沒有甚麼是永垂不朽,但今次的黃心穎許志安偷情事件,輸的可能會是黃心穎,但贏的是《蘋果》,訂戶數量直線上升,但今次想談的是狗仔隊。娛樂新聞,一直遭人詬病的是,藝人、歌手和明星的私隱是否涉及公眾利益,而涉及的程度又有多深。

福山雅治和二階堂富美主演的《型人狗仔隊》,便講述了狗仔隊的工作日常,例如冒充身分進入夜店、到天台偷拍名人鬼混。

狗仔隊在日本其實是正常不過的媒體操作,新聞記者在日本的名稱是「ジャーナリスト」,即是Journalist,並不是Reporter 那麼簡單,因為Journalist 能夠在新聞事件中抽絲剝繭,為公眾有角度地作紀事及報導。

這次許志安及黃心穎的偷情事件,大有可能是的士司機把車廂內的影片出售予傳媒,而不是狗仔隊跟蹤,更遑論調查而得來。承上曾言,到日本旅遊時,你會發現便利店中有不少雜誌,封面有政客、藝人和水著女郎等,這些雜誌其實是「狗仔政娛結合雜誌」,負責編採的編輯和記者其實一點也不簡單,有國內甚至擁有很高的地位。他們大多能撰寫時事評論,法庭、政治、經濟到國際大事,無一不曉。香港有這樣的記者嗎?怕且沒有。

讀書時,教新聞學101的老師喚同學每星期讀報,並綜合作撮要。有同學把當年名震一時的「陳冠希案」羅列上榜。還記得老師看了後的反應,搖了搖頭,表示娛樂新聞嚴格來說,並不是新聞,「今次大概是例外」。

筆者曾經想過做財經記者,後來到日本升學、入職政情組,再轉到電台工作,有朋友則當上雜項調查,有朋友做環保、勞福云云;儘管在策展新聞及炒台大為其道的年頭,只要是現場實地採訪的,記者都值得尊重。但容許我撥冷水,更或是不齒地說,娛樂記者肯定是只會吃喝玩樂,而且沒甚建樹的一類。

記者應是爬糞者,應是關注被主流忽略的小眾議題,但娛樂記者卻不然,只需追蹤明星的Instagram、Facebook和微博,甚或是公關公司及經理人傳來明星的照片,以炒稿渡日,這在外國就是「Gossip News」。娛樂新聞的公眾利益?近乎是零,但偏偏這最能滿足大眾的獵奇心態啊。蕭條異代不同時的是紙媒衰落了,《蘋果》就只能安排這宗四角戀/偷情在網上發布,換著廿年前,《壹週刊》明天要加印吧。

最後一段是個人小小觀察,黃心穎看來不簡單,「事發」後先shut down Facebook 專頁, 並立即關閉Instagram的留言功能,在社交網絡的手段上「無得輸」,避免網民洗板,且看《東張西望》如何作官媒,propaganda 地解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