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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政治:親密關係中的不民主(二)

婚姻的政治:親密關係中的不民主(二)

講完親密關係的排他性問題,由於有不少人對婚姻的不民主仍舊不以為然,我覺得可以再講一講婚姻的起源及其與現代浪漫愛情的關係,再將之與香港的處境重疊起來看。為什麼要扯上香港?因為香港在我眼中就是一個懷著浪漫愛情和美好憧憬進入婚姻家庭,結果整天被迫三從四德,和別人熱絡一點馬上就被罵蕩婦,然後被綁在家裡禁止離婚的女人呀!

「婚姻起源」

「愛情作為婚姻的基礎」這一想像也非自古有之,相反,其歷史大約只有一百多年,被視為現代社會的文化產物(Giddens, 1992; Beck & Beck, 1995)。在此之前,婚姻從來不是因為愛情,而是一種基於經濟、政治考量的結盟,各種外部因素——宗教信仰、政治形勢、家族身份、階級地位——都遠遠重要過個人意願。甚至當我們追溯婚姻的起源,會發現它是父系社會、農耕文明和私有制的共同產物(Engels, Morgan, & Engels, 1972)。由於鹽的使用,食物得以保存而出現了財產,作為農耕主要生產力的男性便通過財產的佔有逐漸獲得了更大的權力,母系部落生活方式因而衰落,由父系社會的家庭生活方式取而代之。私有制牽涉到財產的繼承問題,因此作為產權所有者的男性便需要確認誰才是自己的血脈(自己辛辛苦苦積存下來的鹹菜和鹹魚絕不能落到隔壁阿強的兒子手裡呀!),在當時只有一個方法確認,便是通過控制女性的性。於是婚姻制度誕生了,用於確保男性對女性之身體的壟斷,其本質為一種產權制度。也正是因此淵源,長久以來女性在各類宗教典籍(例如《聖經》,可見申命記22:22-30)甚至在普通法中都被視為父親或丈夫的私有財產對待,近一百多年才獲得獨立個體的法律地位。

婚姻這個制度作為一種契約顯然並非基於平等的關係,它產生於不平等的性別關係之中,其運作和衍生出的相關社會道德規範(例如貞操觀)也是在確保這種性別關係的不平等得以延續和再生產。這也是為什麼婚姻對女性的性之控制遠遠超過男性,就算是一夫一妻後面也要加個「多妾」,而女性的「不貞」則有可能付上極為沉重的代價。

肯定有人會覺得,這都是很久遠以前的事了,今天的婚姻哪有這麼不平等不民主?首先,情況「已有很大進步」和我們繼續檢視婚姻在當下的不平等不民主是毫無矛盾的。其次,很遺憾,雖然我們和「萬惡的舊社會」比起來已有很大的進步,但我們並沒有徹底擺脫前現代殘留的印記,男女性別刻板印象與分工、對女性身體的物化與攻擊、對女性情慾的控制、對女性社會參與的規限⋯⋯這些從未真正遠離我們的日常生活。哪怕在法律層面已經獲得權利的確認,在日常實踐的層面,觀念、道德和社會規範仍在繼續維繫現有的不平等關係。再其次,當現代社會的浪漫愛情與婚姻這個始於農耕文明的社會經濟制度交織在一起,情況則變得更為複雜,其不平等不民主的面向也變得更爲隱蔽。

「愛情、婚姻與一國兩制」

作為一個女性,我和很多其他女性一樣,人生至少一半是由對浪漫愛情的憧憬撐起來的。現代社會的浪漫愛情高舉戀愛自由,相信靈魂伴侶(Soulmate)的存在,嚮往找尋到唯一與自己靈魂契合的另一半,想像著與對方的結合令彼此的生命變得完整⋯⋯浪漫愛情的載體是山盟海誓、非你莫屬,是一種排他性的親密關係,因而自然帶有上篇所述的那種內在矛盾。而當浪漫愛情進入婚姻,人們想像這就是一個用愛構築的家庭,神聖圓滿。某程度上這種共同體想像及其在極端情況下可能產生的暴力,和基於血緣、民族/國家主義的共同體想像(Anderson, 1991)是類似的,都具有親密的心理意象,把共同體想像成平等、溫情、利益一致、不可缺失的整體,忽略其內部普遍存在的壓迫與剝削以及個人處境。血濃於水、同胞情誼、不可分割、一個都不能少、我們都是中國人⋯⋯這些用語和命中注定、神的旨意、我們是一家人、沒有你我怎麼活⋯⋯是如此神似。我並非認為我們任何場景下都不應使用以上語言,我們也不可能自絕於所有想像的共同體,想像的共同體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產生巨大的社會變革力量。我想說的是,語言形成了想像,想像描繪出我們認知和經驗的邊界,而任何時候我們都有必要檢視這樣的邊界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限制了我們活出平等、自由而有尊嚴的生命。

血緣、民族共同體內的不由自主或許人們較為容易理解,畢竟生在哪裏我們做不了選擇,但婚姻制度的不民主,接受的這一觀點的人就少多了,因為和誰結婚甚至結不結婚,直觀上還是有得選擇的。自由戀愛起碼是劃分我們這個時代和前現代婚姻觀的標誌,契約雙方也不再是各自家族而是本人,但有自由戀愛不代表婚姻契約的一簽定終身不值得檢討,也不代表婚姻制度本身也隨之變得自由平等了(更何況自由戀愛本身也有其不自由不民主的面向)。很多時候,婚姻制度以浪漫愛情的童話爲面紗,遮蓋了其不民主的面向,甚至藉著個人選擇、個人意願等現代性的概念,將婚姻中的不民主合理化爲自主決定所需承擔的後果。

關於婚姻中具體的權力關係和規則,我們在婚前是極少觸及的,這太煞風景,一點也不浪漫。既然現代社會浪漫愛情的概念允許我們在婚姻的概念之外,完全抽離地、全然投入地享受親密的關係,我們沒有理由那麼早就開始計算柴米油鹽。這和沒有自由戀愛的時期相比當然民主了很多,然而問題在於,我們並沒有在自由戀愛的基礎上省思過婚姻,婚姻被視為最終的歸屬以及對浪漫愛情的官方認證被默認和保留了下來。也就是說,無論婚前的愛情多麼浪漫,人們堅信最終還是必須回到社會的規範中,走入婚姻家庭制度,接受現實的權力關係和規則———而這套權力關係和規則,用愛的話語包裝,卻和愛情沒有關係,只是將性別的角色、分工和劇本置入愛的核心。它對雙方都產生宰制,對女性的宰制尤甚。丈夫的褲子就是應該妻子來洗,這是溫柔體貼的愛情,孩子的夜奶就是應該母親來喂,這是無私奉獻的母愛。這些只會在進入婚姻之後才真正醒悟到,浪漫愛情時期許諾的承擔,都及不上制度賦予的特權。想要改寫劇本?抱歉婚姻不是講民主的地方,婚姻講的是犧牲,但主要由你來犧牲;婚姻講的還有承擔,既然你承諾了一生的契約,沒有想清楚那是你自己的問題,社會不是沒有給你戀愛的自由,自己選擇的路不可變卦,必須把它走完,想退場就先被扒一層皮再說。

可是社會真的有給我們機會想清楚嗎?我只從女性的經驗來說,我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被灌輸嫁個好人家、成為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對我們人生價值的重要意義,很年輕便開始被教導這樣那樣長大就會沒人要,於是真的漸漸開始焦慮自己嫁不出去。我們也反覆被提醒自己的保質期很短,錯過了某個年齡還沒結婚就會孤獨終老無依無靠,還要被笑老姑婆,什麼樣的問題都歸結到你沒有結婚因而性格扭曲。更糟糕的是做了媽媽的女性還熱衷教導你沒有試過生兒育女的女人是不完整的,那就更加強化了要在生育年齡終結前把自己交付他人的焦慮。女性的一生都是在這樣無形的焦慮以及與焦慮的角力中形塑的,我們就像被無形的手推拱著、鞭打著,搓圓按扁或者一掌拍死。我相信男性也有其另一番成長和終其一生的焦慮,這些焦慮都是同一套價值體系的一體兩面。我們就是這樣被催促著恐嚇著來到契約簽署的桌前,而桌上放著的是一張白紙,簽上名後,條款才會隱約地漸漸呈現。

原本對傳統婚姻造成衝擊的浪漫愛情,最終沒有能夠真正撼動到整個制度,卻將婚姻設為終點站,自甘成為了青蔥歲月的特權。就好像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之於中央一樣,是個享有一定自由的特區,懷著民主回歸的願景想要建設民主中國,但終歸發現一國的宰制無可遁逃,自己只是一國下的短暫特例,終將在一定年限之後被重新放回一國的框架下審視。於是婚姻成為了愛情的墳墓,「一國兩制」成為了香港的墳墓。但是無數的墳頭並不妨礙我們繼續幻想用婚姻制度來鞏固愛情,就好像當初八九學運的鮮血也沒能令人們停止幻想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能保有自由還能實現民主。愛情雖已葬送,屍首卻被做成標本,擔當婚姻的美麗面紗,用浪漫童話引人爭相自鎖圍城。香港的殘骸也是這樣的標本,被拿來標榜一國兩制的英明構想與錦繡前程,引台灣自投羅網。等一切為時已晚,抱歉你們已歸一國之下,自己的選擇要好好承擔後果,不要來怪制度不民主。

參考書目:

Anderson, Benedict R. O'G. (1991). 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London: Verso.

Beck, U. & Beck, G. E. (1995). The normal chaos of lov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Engels, F., Morgan, L. H., & Engels, F. (1972).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New York: Pathfinder Press.

Giddens, A. (1992).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 sexuality, love and eroticism in modern societies.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