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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五四運動100周年

記五四運動100周年

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何期淚灑江南雨,又為斯民哭健兒。

這是1933年楊銓被國民黨特務暗殺後,魯迅寫下《悼楊銓》的悼詩,亦是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詩作。楊銓曾參與辛亥革命,在孫中山出任臨時大總統時為其秘書,其後在國民黨內不能容於日漸專政的蔣介石。他在1932年與蔡元培、宋慶玲等合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致力營救不少被關押的異見人士,結果在1933年6月被殺。

魯迅當時同是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執行委員,盛傳亦被列於國民黨的黑名單,有可能同樣惹上殺身之禍。友人都勸他不要參加楊銓的葬禮,但他最終決定挺身前往,並且不帶家門鎖匙,以昭視死如歸的決心。他在送葬平安回家後遂寫下這詩。

想起這首詩,適值傘運九子被判刑的一天。儘管香港彷彿早已天下太平,在威權統治下再沒有激烈抗爭,甚至連反對派也差不多全被「河蟹」,正迅速融入大灣區的「難得機遇」;但其實任誰都知道,那種過度的平靜實在絕非正常,那是一種讓人喘不過氣的抑壓,那並非我們一直以來熟悉的香港。雖然我們沒有面對魯迅的死亡威脅,但就算說句真話彷彿也已很吃力。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這是1926年三 · 一八慘案之後,魯迅散文〈記念劉和珍君〉中的名句,文章因1949年後被收入高中語文課本,而廣為人所熟知。劉和珍當年只有22歲,於北京就讀女子師範大學,在今天北京東城區的張自忠路示威時,與其餘46名學生和平民慘遭軍警射殺。假如1919年的五四運動,開啟了百年來中國此起彼落的學生運動,三 · 一八慘案便標誌著學運被殘酷鎮壓的歷史序幕。

當年的北洋政府,不久便被北伐成功的國民政府取代;國民政府在二戰後,又很快被共產政權所取代。但學運抗爭的聲音卻總是不絕於耳,學生不斷向官貴發出良知的呼聲,同時卻又不容於每個年代的當權者。參與傘運的教授和學生被判刑責,意味中國學運史的百年悲劇,至今仍在香港繼續重複搬演,性質如出一轍。

或許較大的分別是,在三 · 一八慘案之後,北洋政府受到了極大壓力,報章均以大篇幅報導及譴責暴行,全國上下一致聲討開槍的元凶,北洋政府元首段褀瑞最終被迫下台。甚至有野史指段祺瑞在事件後隨即趕到現場,面對死者長跪不起,並從此終生食素,以示懺悔。不論孰真孰假,均反映了當時民心所向,黑白分明。

就算是魯迅本人,儘管繼續對國民政府大力口誅筆伐,其後輾轉流徙於不同的城市和大學,甚至如上所述,連自身生命安全也受威脅;但其著作仍然可以公開出版,言論和出版自由仍然能夠行使,不少青年學子繼續受其啟蒙。即使面對國民政府的白色恐怖統治,解放前的中國依然百家爭鳴,並沒有因此沉默下來。

但近半個世紀的學生運動,所受到的鎮壓卻愈來愈激烈。從1976年的四五運動,到1989年的六四屠城,宣告共產政權與學生民眾的全面決裂,甚至動用軍隊和坦克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六四至今亦已過了30年,直至近期的深圳佳士工人維權事件,多名聲援學生至今仍然被失踪,甚至已被大學開除學籍。不少大學有學生要求成立「馬克思主義學會」,皆被校方多番阻撓,甚至被警察扣留問話。學運被鎮壓的歷史發展至今天,其荒謬程度已難用筆墨形容。

和百年前相比的另一分別,是現在中國經濟已經起飛,晉身世界「強國」之列,不再面對列國進犯的厄運。人民在物質條件的長期改善之下,紛紛遠離令人厭倦的政治鬥爭。但在表面的富強背後,是否大部分人均能分享當中的好處?廣大工人和農民的處境又如何?在十八大後反貪腐的風潮下,是否貪官污吏已不再猖獗,抑或只是以更隱蔽的方式在別處經營?香港作為中華大地上經濟最發達的地區,貧富差距又是收窄抑或不斷擴闊?

毋庸諱言,除了不願沉默、以後永遠也不會沉默的一少撮人,過去30年的中國早已默然無聲。時下不少內地大學生來港升學,不要說對六四事件一無所知,甚至時有挺身為血腥鎮壓辯護,力陳香港人抹黑共產黨的不是。就連香港不少學生領袖,取態也好不了多少,為求達到與支聯會割席的目的,便什麼厚顏無恥的說話也講出口。顛倒是非,指鹿為馬,已成常態,見怪不怪。

到了5年前的雨傘運動,香港和中國的關係起了根本變化,反映香港人、尤其是年青一代對政權改革希望的幻滅。與此同時,香港的大學亦成為重點針對的對象,從八大校長聯署反港獨的鬧劇,到港大前校長馬斐森直言,任內常常受到中聯辦的關顧,再到近期理工大學嚴懲示威學生,在在顯示赤色之手正全面滲透,黨國機制正進據至香港每一個角落。不要說香港無聲,甚至連校園內也愈趨沉默。

本文刊出之日,剛好已屆五四運動100周年。站在前景一片黑暗的今天,回顧百年中國的歷史,實在有一種說不出的詭異。作為一名小小的大學基層教員,我也不敢妄想就憑小貓三兩的行動,能對整個權力體制產生絲毫影響。

但正如魯迅在90多年前所言:「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但願所有的大學同袍,在香港仍有一點點言論自由的今天,在中華大地上僅有的一抹自由空間,能多站出來說些似是人說的話。好好珍惜自己的權利,珍惜自己的尊嚴,亦是珍惜自己的良知。

飯碗丟了,總不會餓死;但良知丟了,便枉為人。

(此文濃縮版曾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