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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00名《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從業員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深切憂慮

逾400名《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從業員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深切憂慮

政府於2019年2月12日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對《逃犯條例》(第503章)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作出的修訂(後稱《逃犯條例》修訂)。我們對政府提交的修訂表示深切憂慮。

法律界,例如香港大律師公會,已多次指出:
- 在香港的引渡安排中排除中國內地,是當年立法局在1997年訂立逃犯條例時,參考了中國內
地與香港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制度以及內地的人權保障紀錄之後慎思而達的決定,而並非漏洞。
- 處理台灣殺人案只須與台灣訂立長期移交安排或個案方式移交安排,絕對毋須將中國內地納入有關引渡法律的適用範圍之內。
- 修訂容許行政長官繞過立法機關的審議,自行決定每宗「特別移交安排」的實質細節,變相除去現時立法會對個案方式移交安排的監察功能。
- 香港法庭就引渡個案只能檢視申請方所提交的表面證供證明,無權盤問證人和檢視犯案港人在申請方能否得到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法庭把關的說法屬「誤導」。

遺憾香港政府沒有接納上述意見,亦對2019年4月28日13萬人上街的民意視而不見,執意推行條例修訂。

其實《逃犯條例》修訂不論對香港或是專業界別均有重大衝擊,我們認為其中影響最大的有以下三大方面:

專業頭上的一把刀行內不少從業員均有參與跨境項目,專業上自當遵守各地之法律,但有些國家或地區的司法制度和法治水平和香港是截然不同的。我們擔憂的是「逃犯條例」修訂會令業界暴露於更大的法律風險。而且,專業人士在社會中有著獨立監察的作用,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會有礙專業人士這方面的工作。例如:在憂慮被引渡到中國內地受審的情況下,可能造成「寒蟬效應」,專業人士會不敢對內地企業有份參與的工程有任何負面評價。

人權失去保障當香港市民被引渡至一些法治理念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他們或會得不到公平的審訊,人權亦未必受到保障。這些地方甚至未能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標準,不禁令人擔心,他們在等待審訊或在囚其間,有沒有基本的人道保障?嫌疑人會不會被精神上或肉體上被傷害甚至虐待?會不會被屈打成招?這一切也是香港政府無法控制和確定的。

法治倒退兩個司法地區的引渡生效,意味著兩套司法系統的互認,一般只會發生於兩個法治水平相約的司法地區。但《逃犯條例》修訂所建議的是將香港和其他法治排名有距離的地區設引渡安排。此舉必定會對香港法治水平帶來衝擊,並有可能動搖香港司法獨立的環境。

基於以上原因,我們呼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順應民意,從善如流,擱置《逃犯條例》修訂,以保障香港市民的權益。

另外,我們於2019年4月29日就《逃犯條例》修訂給界別議員謝偉銓一封公開信表達關注,但至今還未收到回覆。而我們於4月30日開始,將公開信開放給業界從業員參與聯署至今,已有逾400名《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從業員參與聯署表達對《逃犯條例》的深切憂慮,並要求謝偉銓議員以客觀科學的方式諮詢選民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並據此作為日後於立法會投票的基礎。

可惜,我們在社交媒體得知謝議員只以電郵收集對《逃犯條例》之意見,並計劃在下星期舉行一個用意不明的40人小型茶聚。我們認為,對於《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數萬個從業員來說,以上的意見收集方法並不全面。而且,收集的意見難以量化,公信力亦會受到質疑。業界對於社會重大事件,以往亦有邀請獨立民調機構進行民調的先例。《逃犯條例》修訂影響深遠,我們認為一個客觀科學的諮詢方式,才可以得出一個有代表性的結果,並向社會大眾展示我們業界專業、無私、公正的一面。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選委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