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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人遊行爭取成立動保法 倡虐待動物最高囚十年

6,000人遊行爭取成立動保法 倡虐待動物最高囚十年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正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進行諮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昨日(5月19日)發起「誓爭《動物福利法》大遊行」,要求提升條例的罰則至最高判囚十年、成立動物福利法、檢討人道毀滅政策、及成立動物警察。

遊行約有6,000人參與,鄺俊宇形容人數「完全超過自己嘅想像」,又認為現時在港爭取動物福利雖然「面對冷水」,但「如果有香港歷史書,五十年後一定都會記錄呢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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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

遊行約於下午二時半開始,遊行人士於遮打花園出發,約三時半抵達政府總部舉行集會。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陳志全、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及NPV非牟利獸醫診所創辦人麥志豪均有出席。多名遊行人士亦帶同貓狗參與遊行。

大會於現場派發紅絲帶,遊行人士在手上綁上絲帶。鄺俊宇指,紅色代表被虐打、虐殺動物所流的血,不希望殘酷對待動物事件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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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俊宇:幾多難關都堅持走落去

鄺俊宇指出,爭取動物福利於近年逐漸受關注,由2012年順天邨虐貓事件、藥房貓店長波子被捕、銀狐犬小白被「掟落樓」,以至近日的泰國走失小狗被人道泉滅事件,雖反映本港的動物福利落後,但同時反映公眾愛護動物的意識已提高。他呼籲遊行人士一起「改革香港過時嘅法例,力爭動物福利法」。

另外,鄺提出刪除漁護署人道毀滅撥款的議案,於上周在立法會遭到否決。他表示「幾多難關都堅持走落去,讓不可能成真」,又指立法會往後討論動物議題,「鄺俊宇唔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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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陳志全

毛孟靜:修例應函蓋更多動物

毛孟靜於集會發言,形容今次遊行「史無前例」。對於是次修例,她認為範圍應涵蓋更多社區動物,例如牛、野豬等;她亦為海豚發聲,直斥海洋公園「逼啲海豚做馬戲」,應還動物自由。

陳志全:政府應盡最大努力安置社區動物

陳志全認為,除了增加虐畜刑罰外,政府亦應成立動物警察,增加人手執法。而對於現時修例提出「謹慎責任」,他指出民間某些義工狗場需照顧上百隻狗,狗隻患病時未必有足夠金錢應付,認為當場主求助時,政府有責任撥出資源幫忙。而針對東北等新發展區,他指政府「毀村奪地」,雖然政府現時願意批出場地協助領養,但亦「唔可以將責任推晒比民間」,認為政府應撥出資源,「盡最大努力,讓社區動物得到安置」。

楊雪盈認為,政府「唔做絕育,做人道毀滅」不合理。她在修例的第一場公眾諮詢,除批評漁護署在泰小狗事件上處理不當外,亦斥責漁護署於平日舉行諮詢、在會場內禁止拍攝,質疑有「幾大公眾性」。漁護署事後指出,正覓場地於假日舉行諮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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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V非牟利獸醫診所創辦人麥志豪

麥志豪:動保法應保括所有動物

麥志豪指自己從事動物保育多年,「無諗過會有今日咁嘅場面」、認為「今次係最多人嘅動物遊行」。他在集會上批評自由黨張宇人指修例「無嗰樣整嗰樣、超級離地」,全場遊行人士隨即報以噓聲,有遊行人士高呼「(張宇人)食屎、垃圾」及「張宇人監禁十年」。

麥又指出,社區動物不能再無故被人道毀滅,認為動物福利「千祈唔好規限於貓貓狗狗」,而應包括所有動物。他又認為修例後一定要有動物警察執法 ,呼籲公眾「一定要參與公開諮詢」,爭取虐待動物人士最高判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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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姐

遊行市民:政府撥款應該係救生命,唔係殺生命

遊行人士沿途高呼「力爭動物福利法」、「虐待動物 監禁十年」等口號。參與遊行的葉小姐認為,判監十年能夠「以儆效尤」,減少虐待動物個案。她又形容本港「動物福利十分落後」,指出港府配套十分不足,許多狗場由民間經營,政府無撥出資助。她提議政府可撥出地方,讓義工有場地照顧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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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右)

張小姐認為虐畜判監十年「係基本,唔係上限」,亦指社區動物同樣應受保障,「例如牛、野豬、就算係一條蛇都係生命,都係唔可以虐待」。她又認為政府應撥資源為動物進行絕育,達至「人畜共融」、「好過撥資源做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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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

參與多次動保遊行的杜先生批評,否決刪除人道毀滅撥款議案的32名議員「唔啱」、「如果有良心,就唔應該咁做」,認為撥款「應該係救生命,唔係殺生命」。他認為政府應為貓狗做絕育而非人道毀滅,或將資源分配給動物團體照顧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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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康麒
攝影: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