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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直上大會 李家超:迫不得已的艱難決定

《逃犯條例》修訂直上大會  李家超:迫不得已的艱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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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將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直接將《逃犯條例》修訂提交大會,局長李家超下午記者,表示根據《議事規則》第54(5條),去信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要求在6月12日提交大會恢復二讀。他認為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的功能已失效,稱現時已看不到有任何出路,形容直上大會是迫不得已下,所作出的艱難決定。

李家超表示,政府一直積極配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工作,但委員會成立超過5個星期均無法運作,令官員未能對議員作介紹及討論,更點名指涂謹申主持的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是前所未有」。他又不滿民主派自行開會,認為涂謹申任主席的委員會的亂亂,已引起公眾極大關注,更破壞了立法會莊嚴的形象。

早前有13萬人上街反對修訂,及要求當局撤回。被問到直上大會會否引起更大撕裂,加上台灣陸委會拒絕承認修訂,特區政府如何應對。李家超只重複稱是艱難決定,指政府想透過法案委員會處理立法工作,但一直未能和議員討論及作出解說,又表示不希望再看到立法會發生衝突及不愉快的事件。「首先做返自己的功夫先,積極建立返法律,再以尊重務實的態度和台方商討送返台灣。」

有至少五名記者狂問李家超,台灣目前依然不接受修訂,特區政府如何處理。李家超只表示,修例是要處理現時的真空,及建立和台灣之間的引渡的法律基礎,「只要建立咗法律,公義可以共同彰顯,就一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