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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政府垃圾徵費方案:垃圾徵費方案本末倒置 環團忌為政府護航

反對政府垃圾徵費方案:垃圾徵費方案本末倒置 環團忌為政府護航

七個環保團體於2019年5月6日主動約見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就垃圾徵費會晤一小時,會後七個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垃圾徵費,促請政府和立法會盡早通過法例。對於徵費方案的最新發展,我們有以下回應:

「減廢辦」會否變「好廢辦」?

七個環團公佈政府將會設立編制為700人的「減廢辦」,包括200人外展和500人「上樓執法小隊」。但現時食環署法例中訂明食環署職員不能在私人地方執法,只能在政府及公眾地方執法,請問環團,這500人如何執法?法例當然可以修改到讓這個「減廢辦」獨立行使權力,在私樓也可以執法。但這樣的話,就是侵犯人權,絕對不能接受。公共權力未經私樓業主法團同意,不可以進入私樓監視居民處理垃圾,否則就是無限擴充政府權力。環保很好,但環團不能助紂爲虐,幫助政府無理擴權,把市民當賊扮。據我們調查所得,當局正在考慮聘請合約工。由於合約工更無保障,如果我們的調查屬實,那就是政府迫使合約工冒險去工作。

非法棄置物多丟棄在隱蔽處,難找也難清理。現時由環保署執法票控,食環署負責清理非法棄置物,成效極低。2017年環保署接獲1850公眾舉報非法棄置建築廢個案,最後成功檢控的只有106宗,檢控率只有5.7%,根本不能真正打擊非法棄置情況。未來即使成立「減廢辦」,執法人員如何從眾多單位中揪出違規者?另外, 現行垃圾徵費草案要求清潔工拒收違規垃圾袋,及向上頭舉報違規情況,徒勞而無效。去年11月16日我們10多個反對環保署徵費方案圑體的記者招待會中, 已有清潔工會代表指出,垃圾徵費實施後必定增加清潔工的工作量和工傷風險。環保很好,但今日之垃圾徵費方案,真正是垃圾方案,既做不到環保,又無法減輕工人負擔,所以必須反對。

我們認為, 環保署最近力推的垃圾徵費方案根本無助環保。目前的政府方案,只是拿出大小不同的膠袋來搪塞責任,住戶只是劃一攤分費用,根本無法做到按垃圾量收費,因為膠袋大小與垃圾重量之間並無必然關係,所以也無法誘導市民減廢,更無法誘導市民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

現時垃圾徵費草案列明政府部門可豁免垃圾徵費,我們認為完全沒有道理。單是去年因派發4000元關愛金計劃表格已浪費了466萬張紙,造成公認的環保災難。 本來政府部門就應率先帶頭減廢, 而非繼續做 "大哂鬼"。若政府部門仍可豁免垃圾徵費,政策只會變成一個笑話。

非法棄置建築廢料禍害大 沒有完善配套恐重蹈覆轍

2006年實行的建築廢料徵費前車可鑒,沒有其他政策配套下,至今仍大量非法棄置建築廢料於鄉郊地區。如今當局倉猝推行垃圾徵費,卻沒有完善回收政策,必然產生大量非法棄置的垃圾。當務之急是政府帶頭大力建設有效的廢物回收與循環再造,而不是單獨推行垃圾徵費。根據現時堆填區情況,可回收的垃圾中七成為廚餘、紙料和塑膠,但是現時香港回收配套根本處理和接收不到如此龐大的回收物。第二期廚餘回收中心於2021年興建後只能接收新界北工商業廚餘,無法接收全港家庭廚餘。政府和某些環團不去處理急務,卻要香港市民硬食垃圾費,根本是捨本逐末!

生產商承擔責任 落實源頭減廢

政府、環團都聲稱垃圾徵費是「火車頭」,可以帶動回收;而回收系統及配套會隨後跟上。這是本末倒置!要減廢,就要先從源頭減。而家居往往不是源頭,因爲許多垃圾來自生產商和分銷商,來自他們的過度包裝,或所謂「故意短命」(planned obsolence),即生產商製造電子商品時故意設計到提早報廢,來刺激消費者換新產品。又例如今年2月初市民發起「比膠超」行動(全名比返啲膠超市)。他們觀察超市中大量商品往往都無理地包膠,購物後的多餘包裝可裝滿4架購物車,正正反映濫膠是超市有責。可是政府一直沒有立法監管商界,不追究生產商製造垃圾,反而懲罰市民。

到今天為止,政府在源頭減廢、帶頭創造物質條件促進垃圾分類和廢物再造等政策上,仍然無所作為。在缺乏這些配套及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單獨實行垃圾徵費純粹只是門面功夫。

垃圾徵費背後更涉及公共衛生制度的問題,不止是環保議題。現在的公共衛生外判化,本來就是20年前政府推卸公共責任,同時為大財團製造商機的結果。今天外判化所造成的衛生惡化、價低者得及剝削工人等等的外判制度等問題,已經日益嚴重。請這七個環團重視社會公義,勞動人權和警惕政府擴權,不要為政府強行背書;更希望他們瞭解到減廢和廢物再造,是巨大社會工程,需要源頭減廢的話,就需要全盤方案,針對最大的廢物製造者即大財團、生產及分銷商,而不是夥同政府壓榨普通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