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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 未有恢復二讀日期

國歌法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 未有恢復二讀日期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舉行最後一次會議,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全數被建制派否決。民主派在會上追問條例何時恢復二讀,又稱本條例遭《逃犯條例》「打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堅拒正面回應,只稱盡快盡快。

審議國歌法的法案委員會由2月19日開始至今日共舉行17次會議,今日是最後一次會議,處理由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民主派議員在會上多次追問條例何時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人民力量陳志全稱條例遭《逃犯條例》「打尖」,詢問國歌法立法是否與修訂《逃犯條例》一樣具時間性。公民黨譚文豪稱立法會大會將於7月休會,質疑在十一國慶前未及通過,「點對得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黨楊岳橋、民主黨鄺俊宇等人亦連番追問何時恢復二讀,主席廖長江稱石頭鑽唔出血,聶德權僅稱會盡快,「從開始到依家都係咁嘅情況。」

對於民主派議員提出多項修正案,刪去不同條文,建制派反對,包括豁免重大國際賽事奏唱國歌,自由黨邵家輝及民建聯何俊賢均發言反對,何俊賢稱「唔係唔信啲球迷,係唔信啲唔尊重國家嘅人。」

建制派亦諷民主派突然支持國歌法,自由黨張宇人稱「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斥「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指民主派的目的是「等局長快啲上(國歌法恢復二讀)你哋就可以拉(布)。」

委員會最終在27票贊成、12票反對,支持將《國歌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並將於6月12日向大會交法案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