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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張超雄想搞乜?

究竟張超雄想搞乜?

今朝一起身,嘩,好多人鬧張超雄。嗱,鬧唔係問題,但發覺好多提問,原來都搞錯了一些基本概念。希望大家鬧之前,再睇多次個flowchart,明白個程序先。 睇完未?睇完就再講個「超雄方案」。

1. 張超雄想搞乜?

解決陳同佳案,將林鄭軍,等佢冇得再講初心乜乜乜。

大家睇完個flowchart,應該理解到現行法例入面,要將疑犯由香港移交去第二個政府,係分長期協議同個案形式。而無論長期協議同個案,都 1) 要經立法會,同埋 2) 唔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原本個建議,係個案唔洗經立法會同埋包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包台灣)。大家一路反對緊的,係政府呢個建議。

咁「超雄方案」呢?現行法例乜都唔改,只係改一條:將唔包「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唔包「中央人民政府或澳門政府」。換言之,台灣政府就得。

如果通過咗「超雄方案」,就可以由台灣政府提出,然後香港政府同立法會審議,再然後送疑犯去台灣,in this case陳同佳。

2. 台灣咪話咗唔受囉?

台灣唔受的係政府方案,因為政府方案將台灣當係中國一部分處理。「超雄方案」同政府方案響呢方面剛剛相反,攞走現行法例中矮化台灣的寫法,對台灣係好事。

3. 會唔會變成幫政府捉去咗台灣的手足?

唔會。首先,條例係處理緊香港送人出去,唔係台灣送人來香港,出同入係兩件事來的。

而如果台灣要送香港手足返香港,得兩個可能:1) 手足響台灣係訪客,咁台灣其實從來幾時都可以驅逐佢出境,唔關香港法例事;2) 手足響台灣入咗籍,咁更加唔可能,因為台灣本身有政策唔會送自己居民出去,亦唔關香港法例事。

4. 台灣有死刑,送人去台灣係咪合理化日後可以送人去有酷刑的國家?

唔會。現行法例寫明,送人前當地要保證唔會尋求死刑,去全世界邊個國家都係咁,而呢個保證亦要經過香港立法會審查。

5. 佢好心地姐,但係建制派可能會改佢個修訂,改到面目全非呢?人地票數多喎!

張超雄到時可以成條草案撤回,咁建制派在選民面前會變成真真正正導致不能解決陳同佳案的黑手。(大家真係要熟讀會議規則呀!)

6. 點解呢個時候先提?會唔會幫咗林鄭?

點會?林鄭咁鍾意講初心,就用初心將佢軍囉。建制派咁鍾意講守法,就迫佢地響法律面前表態囉。

講好兄弟爬山,用立法會迫對家自相矛盾都係爬山方法的一種。大家可以對不同爬山方法有不同意見,好應該互相提點,但記住唔好切割呀⋯⋯

再睇多次四月份解釋政府方案的flowch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