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為編輯所擬
林鄭月娥只撤回逃犯條例,不及其餘,只是戰略性退卻,以退為進,消㓕了運動的根源,便名不正、言不順,再搞勇武抗爭,㐂婆政權就可振振有詞,證明運動已經變質,出師無名,國際要聲援,也缺乏理據。
國新辦的第四次記者會,口徑更強硬,所謂「止暴制亂」的政策綱領不但沒有改變,更會加強執行,並且要求建制力量全面配合。可以預見,目前警民衝突及社會撕裂情況只會持續下去,勇武派的抗爭會升級,但攬炒論的理據減弱,和理非全無策略,變得更被動,除了接受攬炒論,自己提不出論述,連兩個選舉也變得沒有真正抗爭意義,不知如何動員群眾支持。
一如高等法院裁定周庭司法覆核勝訴,只是技術性勝利,實質確認了選舉主任有權裁定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只須符合程序公義,如今傷亡慘重才換來撤回目下實際上再無威脅作用,也不可能在林鄭月娥任內提出立法的逃犯條例修訂,恐怕連「慘勝」也說不上吧?
運動要搞下去,需要新論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