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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被控暴動首人月尾區院答辯 另一青年涉拳擊便衣被控襲警

6.12被控暴動首人月尾區院答辯  另一青年涉拳擊便衣被控襲警

(獨媒特約報導)有關6月12日「反送中」警民衝突,再有一名青年被控告襲警罪,今早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因同一事件被控暴動罪的「第一人」,其案件將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審理,月尾將進行答辯。此外,一名私家車車主疑翌日「危險駕駛」堵路而被落案控告。

被指拳擊便衣警 25歲青年被控襲警

25 歲的技術員莊浩峰被指控6月12日在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高級督察余天生,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暫毋須答辯。

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期間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

據悉,案發時間為下午約 5 時半,莊身穿黑色上衣和褲,手持眼罩和噴漆經過案發地點,身穿便衣的余見狀上前,從莊背後拍他膊頭,表明身份並稱要截查莊。莊隨即轉身打了余的頸部一拳,事後他向警稱:「唔好意思,我當時係自然反應。」

被控 6.12 暴動罪「第一人」 轉介至區院 月尾答辯

首位涉 6.12 衝突而被控告暴動罪的21歲救生員冼嘉豪,今日下午再度出庭應訊。案件將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審理,現排期於本月31日進行答辯。

冼被控一項「暴動」和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新修訂的控罪詳情為,於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出入口 1S 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抗拒兩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編號分別為 34730 及 20338。

冼獲准宵禁令的開始時間由晚上11時更改為凌晨12時,結束時間為早上6時,其餘保釋條件不變。

早前被控襲警和藏有攻擊性武器、人稱「岳義士」的陳以晉,亦有到場旁聽。

疑私家車堵塞馬路 車主被控「危險駕駛」

另外,28歲私家車車主容芷恩被控 3 項控罪,包括於6月13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馬街馬路上危險駕駛;前和後車牌底色附有銀色顏色;以及使用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即右前泥擋鬆脫與車呔磨擦。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期間容獲准以5000元保釋。

經6月12日金鐘的警民衝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當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二讀審議暫停。不過網上流傳政府擬於翌日「突襲」通過草案,因此部分市民6月13日早上仍留守於添馬公園。至當日早上11時,立法會秘書處發通告稱,13至14日均不會召開大會。據悉,案發時間為早上約 9 時,容的私家車「單人匹馬」停泊在夏愨道,令 3 條行車線受阻。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