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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編委: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拘捕記者

理大編委: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拘捕記者

就警方於11月17及18日以暴動為由拘捕本報記者,我們現作出以下聲明:

《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拘捕本報記者》

11月17日晚上,警方封鎖理大校園所有出入口進行圍捕,所有校內人士被困在校園。本報三名記者分別於11月17日晚上以及11月18日清晨於理大校園附近被捕,當時本報記者正身穿反光衣採訪,卻被警方以參與暴動為由拘捕。

期間,本校學務長莫志明教授曾聯絡本報總編輯,指校內人士可從李兆基樓(Y Core)安全離去,更要求將訊息廣泛傳開。結果,當本報一名記者於其他途徑看到消息後嘗試離去時,即被警方拘捕並控告暴動。總編輯其後曾再次聯絡學務長,質疑他當初建議所謂「逃生路線」的用意,並追問校方會否就警方不守承諾的行爲作出譴責。學務長卻只回應當晚的情況可能有誤會,意圖卸責(This may be misunderstanding in last night's complicated situation. Hope your understanding.),着實令人難以相信校方能保護我校學生。滕校長於翌日竟更與警方協議,把學生推入深淵,配合警方濫捕。可見校方高層只會送學生入虎口,行為令人髮指,更有違師德。

本報在此強烈譴責警方無理拘捕,意欲斷送學生前途。本報三名被捕記者當時全程於理大校園內或附近範圍進行採訪工作,絕無參與任何犯法行為甚至涉及「暴動」。警方卻從17日晚上開始將學生圍困於理大校園內,把正在離開的記者趕回校園範圍,亦沒有提供安全路線予學生記者離去,居心叵測。香港記者協會於18日凌晨曾與警方談判,指可帶領校媒安全離開理大,惟本報對香港警察的誠信有保留而沒有跟隨。最後,警方果真再次出爾反爾──曾承諾不會即時拘捕,最後卻強行拘捕在場其他三名記者。在18日清晨,本報兩名記者亦因嘗試尋找離開路線而走出封鎖線範圍,被警方隨即以涉嫌參與暴動拘捕。

另外,本報記者及其他被捕人士於警署羈留期間曾被警察多番以「我等陣就好好『炮製』你」、「呢個一陣就好玩啦」,亦提及「新屋嶺」、「強姦」等字眼及言辭恐嚇,威脅其人身安全。但後來得知其記者身分後卻變得客氣,令人質疑一般被捕人士能否獲得如此人道待遇。而且,三名記者的手機、相機均被沒收,難保警方不會擅自取用記者已拍攝的照片及片段,並刪除對己不利的資料。


本報重申,傳媒的採訪工作向來不應受警方限制。根據《警察通例》第39章第5條(a),警方需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強行將記者困在校園中,並禁止他們到附近一帶採訪,無疑是不人道及破壞新聞自由。本報在此嚴厲譴責警方視《警察通例》如無物,嚴重打壓人權及新聞自由,亦有損警隊多年苦心建立的專業形象。

本報記者現亟需被捕時的片段以證清白,特此呼籲如有讀者曾於本月18日早上6時55分至7時10分拍攝到任何於理大對出康莊道被捕人士片段,懇請聯絡本報跟進。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學生報編輯委員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