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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會議:高等法院給予7天暫緩執行違憲令 民主派感失望

民主派會議:高等法院給予7天暫緩執行違憲令 民主派感失望

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日(11月22日)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及《禁止蒙面規例》的違憲部分作出濟助措施及訟費裁決。法院決定就上述兩條條例違憲部分批出暫緩執行令7天,直到11月29日為止,以便政府向上訴庭上訴。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此表示失望,認為違反《基本法》的法例不應該再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判詞中第38段指出,法庭基於政府將會向上訴庭上訴,因此頒令暫緩7日執行。據判詞第24段指出,在此期間倘政府及警方動用《禁止蒙面規例》拘捕任何人,將有可能構成非法拘捕。就此,民主派議員嚴正要求特區政府及警方在此期間,切勿動用《禁止蒙面規例》拘捕任何人;當事人亦有權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再次警告林鄭月娥政府不要再執迷不悟,一錯再錯,並促請律政司放棄上訴,不要再浪費公帑與民為敵。但若政府冥頑不靈執意上訴,民主派議員亦會奉陪到底。

24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再次感謝廣大市民的支持,並承諾一定會繼續與港人同行,對抗林鄭極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