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幾日fb有個傳言指,申請做飲食界功能組別選民的食肆要做滿一年先夠資格。
今日我們致電同選舉事務處澄清左:
1)如果是「個人」名義持有食物業牌照,該「個人」只要在2020年4月2日前攞到牌,都可在限期前登記做飲食界功能組別選民。
2)如果是「公司」名義持有食物業牌照,該「公司」代表只要在2020年4月2日前攞到牌,都可在限期前登記,條件是間公司的「商業登記」已經存在一年以上,以及一間公司只能成為一個功能組別的團體選民。
食物業牌照有12種,見圖。
明年立法會選舉踢走廿蚊張,請大家繼續搵「個人」持牌黃店登記做飲食界選民,「公司」持牌黃店都可以搵,但要確保間公司的商業登記已滿一年。記住截止日期係2020年4月2日!

